兩元乘車優惠議員倡限次數金額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檢討兩元乘車優惠計劃,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可根據全港市民平均車費計算補貼水平,而非單獨計算每程車費,相信有助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例如全港乘客乘巴士的平均票價為8元,政府只補貼每程車6元差額,如實際車資超出,計劃受惠人要自己掏腰包。」有建議採取分段收費形式以解決有關問題,他認為技術上可行,但涉及一定成本,建議特區政府和巴士營辦商研究,再判斷是否落實安排。
運輸署過去8個月與公共交通工具營辦商聯合巡查350次,以打擊違規使用兩元乘車優惠者,在查驗650條路線後共發現2,360宗懷疑違規個案,而港鐵於去年6月至上月下旬的執法行動中,共發現約4,100宗違規使用兩元乘車優惠的個案。張欣宇認為,根據現行法例,倘有人在港鐵違規,須繳付1,000元罰款,但對港鐵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違例使用兩元優惠的個案,除非告上法庭,否則違例者只須補交車費差額了事。即使因為濫用優惠而被票控,入罪門檻都相當高,隨時可以「不小心、沒留意、拍錯卡」等辯解理由逃避罪責。基於現行法例的阻嚇力不足,張欣宇認為有需要針對性地修改法例及加強執法。
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只要為優惠使用次數及金額設上限,使用者就會自律,可避免濫用情況。在不影響正常使用者的大前提下,他建議特區政府考慮改為每年向合資格人士發放一筆過3,000元至5,000元交通津貼,以方便計算最高補貼金額,維持計劃的財務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