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言】大判拖工款屬積弊 二三判受牽連

  執業律師、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馮祥記倒閉,最受損失的會是合作的二、三判公司,每間公司損失款項都以百萬元計。但根據清盤程序,二、三判的債權人排名靠後,「進入清盤程序後,排第一的當然是該公司員工,在公司資產變賣後,他們優先獲賠償;其次是有抵押債權人,最後才是無抵押債權人。由於二、三判就是無抵押債權人,屬最後一類,只有等待公司所有資產賠償予前面債權人,若有剩餘資產才按比例賠償予無抵押債權人,但基本上所剩無幾。」

  江玉歡促請特區政府早日將《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送立法會審議及實施:「大判長期拖欠二、三判工程款是行內積弊,條例起到警示安全線作用。條例實施後,大判一拖工程費,二、三判就可依法停工止損,避免今次大判一清盤,大量相關二、三判公司『陪死』損失慘重的情況,也避免大量工人被拖欠薪金和失業。」◆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