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濫收3倍車資 三罪成囚兩個月
警方去年9月23日派員喬裝乘客打擊「黑的」罪行,期間在尖沙咀乘坐的士往北大嶼山,原本應按咪錶收取車資約200元,但43歲男司機卻「獅子開大口」另索額外附加費,最後收取約800元車費,較原有車資高出約3倍,被放蛇警員當場拘捕。涉案司機上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共三罪,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停牌6個月及罰款1,400元。
警方昨日(4日)重申,非常重視「濫收車資」的案件,提醒市民有關罪行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警方亦會繼續果斷執法,打擊有關的士違法行為,以保障市民及旅客的權益,又呼籲市民若發現任何有關的士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車牌、司機姓名及行車路線等資料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