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教師等8人參與中環暴動罪成 最重囚3年9個月

◆2019年11月12日,攬炒派在中環發起「和你Lunch」演變成暴動。 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12日,攬炒派在中環發起「和你Lunch」演變成暴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11月12日,攬炒派在中環發起所謂「和你Lunch」非法集結,其後演變成暴動。涉案的其中一批8名被告被控暴動及蒙面罪,有3人審前認罪,5人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彭亮廷昨日判刑指,本案屬有預謀暴動,案情嚴重,決定判處認罪的3名被告監禁兩年9個月,受審後被定罪的5名被告則判囚3年9個月。

  8名被告依次為吳智杰(29歲,演員)、陳維聰(29歲,西廚)、陳敦涵(26歲,酒店接待員)、李晁鋒(28歲,社工)、蔡綺洛(27歲,售貨員)、林梅嘩(27歲,美容師)、陳灝良(28歲,放射治療師)和梁升彥(28歲,教師),上述為現年年齡。

  其中,陳維聰、蔡綺洛及林梅嘩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他們另外分別涉及的「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管有危險藥物」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均獲存檔法庭。

  參與者有備而來 癱瘓中環要道

  彭官昨日在判刑時表示,本案暴動歷時逾3小時,屬於嚴重級別。參與者有備而來,更破壞交通燈、巴士,有人設傘陣、叫口號、投擲磚頭及汽油彈等,癱瘓了中環主要街道。本案被告有些裝備,包括圍巾、手套、護目鏡、雨傘、黑色衣物、生理鹽水等,可合理推論他們是可上前線、補給物資的後勤角色。由於各人參與程度絕對不屬最低或低,考慮到本案背景,故量刑起點應為4年。

  辯方求情稱,被告吳智杰畢業於多倫多大學,主修英語,其後回港成為演員,他因本案被經理人公司解約,亦被品牌公司抽起其廣告,令其演藝夢幻滅。被告李晁鋒案發時為服務幹事,2023年初因本案辭職,其社工牌照或因本案被註銷;被告陳灝良為放射治療師,案發時就讀碩士課程,因本案退學及辭去醫院工作,很大可能因定罪失去專業資格,將來未必可返回放射治療行業;被告梁升彥案發時在中學任教,因本案被校方停薪留職,梁其後辭職,可能失去教師資格。

  彭官接納各被告犯本案與其良好品格不相符,重犯可能性低,被捕至今承受心理壓力,加上有被告很大可能因此失去專業資格,遂酌情每人減刑3個月。認罪的3名被告獲四分之一的扣減,判囚33個月,餘下5人就蒙面罪被判囚6星期,暴動罪囚45個月,刑期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