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災民/石硤尾大火掀公屋發展序幕

  圖:1953年石硤尾寮屋區大火後,當局興建「鮑寧平房」暫時安置災民。
  圖:1953年石硤尾寮屋區大火後,當局興建「鮑寧平房」暫時安置災民。

  香港從昔日漁村發展成為今日國際大都會,其間人口急劇增長,對房屋需求構成壓力。

  一場火災為公屋發展拉開序幕。1953年12月25日聖誕夜,石硤尾寮屋區發生大火,4000多間房屋被毀。為安置災民,於1954年成立的徙置事務處緊急小組委員會決定成立臨時徙置事務處,負責跟進防止非法僭建、清拆及徙置寮屋區相關事務,小組建議動用公帑興建多層大廈徙置災民。但在此之前,當時工務局局長提出先行建設簡易平房,亦即後來的「鮑寧平房」暫時安置災民。香港大學建築學院客席副教授衛翠芷博士指出鮑寧平房高二至三層,各單位背靠背,每層約有17個單位,單位呈四方形空間,設有公廁,空地的中央地方供住戶煮食,屋頂使用石棉瓦、瓦通物料。

  到了1954年年底,8幢一型徙置大廈在石硤尾落成。在1954年至1975年間,當局共興建25個徙置區,建成的樓宇可分為七種,當中的第一、二型只有七層高,俗稱「七層大廈」。衛翠芷博士指出徙置一型似「鮑寧平房」,單位全都背靠背、呈「工」字形、一層64個單位,四周是走廊,中間部分是所有公用設施,男女廁各有三格,有一個洗澡間,那時每單位的面積是120平方呎居住5人,多於5人家庭的成員,部分可能與另一戶同住。1964年出現三型徙置大廈,兩住戶或三戶共用一公廁,屋內已設置水喉,有小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