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歌」禁令上訴案 律政司指32段相關影片涉違國安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律政司針對「獨歌」申請禁制令一案,日前就法庭拒批臨時禁制令提出上訴,案件昨日在高院上訴庭續審。律政司指已向法庭提交修訂版,將新聞工作、學術研究等列入不受限行為,並強調該歌曲涉煽動,有32條相關YouTube影片連結涉違香港國安法,又重申應由行政機關去衡量國家安全,法庭應批出臨時禁制令。法官在聽取陳詞後要求律政司3月11日或之前提交修改的禁制令內容,並於4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

  是案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及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審理。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已向法庭提交修訂的禁制令,當中提到新聞工作、學術研究等列入不受限行為。法官朱芬齡關注到,新聞工作、學術研究本來就是合法行為,若特別在條文中將上述行為,列入不受限行為,無助增加禁令的確定性,只會使市民感到困惑。余若海稱,會就此再索取指示。

  余若海表示,該歌曲作曲人Thomas(化名)曾形容歌曲為抗爭的「軍歌」,旨在鼓動市民的情緒,足以證明其煽動意圖,歌詞提及「要『光復』這香港」和「時代革命」,也是煽動性字眼。

  入稟狀中又列出32條YouTube連結,包括MV、歌詞版、純音樂、管弦樂團版等,可以激起人的情緒,危害國家安全,屬煽動性及涉觸犯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