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自由流動 建世界級科研樞紐

  圖:2023年11月,深圳高交會上的深圳數據交易所展區。\中新社
  圖:2023年11月,深圳高交會上的深圳數據交易所展區。\中新社

  關鍵詞二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實施日期:2017年1月3日

  2017年1月,深港合作會議在香港召開,會議前深港兩地政府簽署了《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共3.89平方公里。

  2020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建設國際開放創新中心的若干意見》印發,明確提出將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打造成為深港科技創新跨境合作先行示範區、國際先進創新規則的試驗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開放創新先導區等目標定位。

  2023年8月,國務院印發了《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規劃》明確,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創新協同機制,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取得積極成效;皇崗口岸整體完成重建,跨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實現運轉高效的通關查驗模式創新;深圳園區監管模式運作成熟,與香港園區基本實現要素流動暢通、創新鏈條融通、人員交流順通;建立與香港及國際全面對接的科研管理制度,集聚一批香港及國際優勢學科重點實驗室集群和卓越研究中心、頂尖企業研發中心,與香港科技合作取得一批重大成果。到2035年,與香港園區協同創新的格局全面形成,科技創新國際化程度居於全球領先地位,創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動,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創新載體和頂尖科技企業研發中心,成為世界級的科研樞紐,有力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廣深港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大公報記者毛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