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抹黑二十三條立法雙標偽善
「香港監察」聯同80多個所謂組織發表聯署聲明,抹黑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和反對刻意抹黑和不負責任言論。完善國安立法,有效防範國家安全風險,保障國安家好,天經地義,也是國際通例。反中亂港組織視歐美加強國安法律保障順理成章,卻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貶損如洪水猛獸,充分暴露其雙標偽善;更證明立法切中要害,令反中亂港組織不能再興風作浪、為非作歹,更堅定了香港盡快完成立法的決心。
制定法律維護國安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每個國家都會不時審時度勢,修訂法律應對可能的國安風險。環顧世界各國各地,都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現時英美等西方國家的國安法律比香港更多更嚴。美國最少有21部法律有關國家安全,英國亦最少有14部法律,去年通過的新英國國安法,被法律界人士形容為「又辣又惡」;新加坡亦最少有6部。對美英等國多如牛毛的國安法例,「香港監察」迄今無隻言片語批評 ,卻對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歪曲指責,無理至極。
第二十三條立法只針對極少數犯罪分子,以和平理性方式履行個人權利、包括批評政府都不會違法。但是,所謂聯署聲明罔顧事實地指稱,立法後警方可延長拘留期限,「將給香港人權帶來更多破壞性後果」,危言聳聽,企圖誤導國際社會和香港市民。
正如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就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中提及可考慮有關執法權力、訴訟程序及被判有罪的人的服刑安排的措施,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和《2020年恐怖主義罪犯(限制提前釋放)法》等法例也有類似條文。特區參考外國相關法律,並根據自身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經驗所揭示的短板而提出可考慮的措施,做法有理有據。該些組織絲毫不考慮其所在國家的相關法律,便妄稱特區政府就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建議損害人權,是徹頭徹尾的偽善和雙重標準。」
早前,行政長官李家超解釋立法建議採取以下原則,第一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第二是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第三是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預防和依法懲治。
本港作為享譽國際的法治之區,公正獨立的司法制度獲得國際社會充分肯定。第二十三條立法將明確界定罪行元素、例外情況及免責辯護,市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會受到更好的保障,所謂立法損害人權自由的謬論,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