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研發院」資助計劃
●主要要求
1.跨學科合作的研發活動
2.國際合作:資助計劃其中一項主要元素是吸引頂尖學者和科學家來港,由相關領域的世界級學者和科學家帶領的計劃建議會獲優先考慮
3.與其他大學/科研機構合作:「生命健康研發院」應涵蓋本地大學與內地及海外頂尖大學/科研機構/研究團隊在研發方面的長期合作
4.以配對形式提供資助:為鼓勵產學研合作,特區政府會以配對形式提供資助,並建議提供最高為4(政府):1(大學及/或業界)的配對資助
●範疇評審
a.參與學者和科學家的地位和聲譽,包括特別是非本地的學者和科學家
b.創科內容和研究主題能否配合政府政策,以及如何令社會受惠
c.研究團隊和研究合作(包括本地、內地和海外研究團隊的技術及管理能力)
d.計劃建議的財務可持續性(例如預算開支是否合理和在財務上是否可行,以及業界的投入水平)
e.擬議研究項目成果在商業上是否可行,從而讓「生命健康研發院」可以自負盈虧方式長遠運作
資料來源:立法會文件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