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過氣政客為黎智英開脫說項枉費心機

  黎子珍

  美四位前駐港總領事聯合發表聲明妄議香港特區司法個案,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撐腰張目、開脫罪責,美駐港總領館予以轉發,公然干預香港司法,插手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昨日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核心要義。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治,任何權利自由都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4名美國前駐港總領事借黎案大肆破壞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是非不分為嫌犯提供「支持」,不過是又一次毫無底線的雙標鬧劇。他們為違法犯罪分子巧言開脫,除了給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的罪名再增加一些證據以外,毫無其他用處。

  黎智英案正在審理,控方指多名外國政要與黎智英「串謀」,或黎擔任他們的「外國代理人」,當中包括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美國4位前駐港總領事日前在《華爾街日報》發表聯署信,談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形容讀到黎智英案以及受尊重和經驗豐富的前任領事郭明瀚被「誹謗為同謀」時,感到非常沮喪和擔心,又認為黎智英因正常新聞工作而受到審判,玷污了香港曾經擁有的聲譽。

  外界說三道四暴露虛偽雙標

  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策劃者和煽動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是香港亂局的幕後推手,對黎智英依法審判事關國家安全和法律尊嚴,並非「言論和新聞自由」問題,強調香港特區執法部門秉公辦案,司法機關依法審理,於法有據,天經地義。

  黎智英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香港司法機構堅持法律和事實的原則,公平公正審案判案,外界無權對案件說三道四。美國的過氣政客為黎智英開脫說項、包庇美化,詆毀施壓特區政府,公然干預特區司法,嚴重違背法治精神及違反國際法原則與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和虛偽雙重標準。這些失實的干預,除了加速美國過氣政客信用破產之外,並不能收穫什麼實效,奉勸政客們不要再胡言亂語。

  實施了香港國安法,黎智英之流的反中亂港分子受到法律制裁,香港撥亂反正,重回正軌,進入由治及興新階段,香港市民樂享其成,支持特區政府持續依法打擊反中亂港罪行,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美國過氣政客的政治操弄,動搖不了香港的法治基礎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動搖不了香港各界堅定維護「一國兩制」和國家安全的決心。

  亂港分子數典忘祖認賊作父

  如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進入諮詢期,立法能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日前,新華社港澳平題為《為什麼反中亂港分子如此害怕和阻撓二十三條立法》的文章指出,這些反中亂港分子不願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卻要做被敵驅使的狗奴才。過去他們挾洋自重,勾結外部敵對勢力亂港遏華,充當外部敵對勢力在香港策動「顏色革命」並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代理人」「馬前卒」,一度曾何其猖獗。他們數典忘祖、認賊作父,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瘋狂出賣國家和香港利益,把漢奸賣國賊做到了家。當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將這些反中亂港分子與外部敵對勢力的聯繫斬斷,其只能成為喪家之犬,再沒有了「洋主子」作依靠,也沒有了賴以生存的「嗟來之食」,他們怎不垂死掙扎?

  美國過氣政客應認清現實,停止包庇和美化違法犯罪分子的徒勞之舉,立即停止對香港人權法治的詆毀抹黑,立即收回干預香港事務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