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正式通緝周庭 不自首將終生追捕

◆簡啟恩勸喻周庭或其他在逃者回頭是岸,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簡啟恩勸喻周庭或其他在逃者回頭是岸,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 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正身處海外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早前並無如期回港報到,警方昨日確認已經正式通緝周庭。警方強調,除非周庭自首,否則她將會被終生追捕。

  警方昨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回顧去年香港治安情況。被問到周庭是否已被通緝,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表示,警方處理每宗案件時,都會因應實際情況採取各種行動,追查一些畏罪潛逃者的下落,例如發出懸紅、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或列入通緝名單等,希望將這些人通緝歸案。

  簡啟恩形容畏罪潛逃是羞恥行為,任何逃犯都不應該妄想潛逃離開香港後可以逃避任何刑責。他說,這些人出賣誠信畏罪潛逃,利用瞞騙手段,逃避法律的責任,離開香港後就堆砌一些藉口,以受害者的姿態,企圖自我製造一些光環,博取同情,更可恥是乞求外國反華勢力的包庇。他勸喻周庭或其他在逃者回頭是岸,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新,否則只會泥足深陷和後悔莫及。

  2020年8月10日,反中亂港分子周庭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她於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出獄後,周庭仍繼續接受警方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其離境。其間,她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2023年9月,周庭藉去加拿大讀書的名義,獲警方國安處發還旅遊證件批准離港,但須遵守2023年12月底返港報到的條件。2023年12月3日晚,周庭在社交平台宣稱決定不回港報到,此舉相當於宣布棄保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