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沛敏:黎智英親身參與「佔中」

  【大公報訊】記者馮京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22日審訊,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完成作供,下午傳召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

  陳沛敏在控方主問下,確認自己在2021年6月17日因本案首次被警方拘捕,當時她任職《蘋果日報》副社長,其後獲准保釋,同年7月21日再被捕及正式起訴,及後一直還押。陳沛敏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罪,她早前承認串謀勾結境外勢力罪,而另一罪則存檔法庭,昨天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陳沛敏供稱,在香港出生,大學畢業後任職傳媒至1996年加入《蘋果日報》當高級記者,主要負責本地新聞,其後獲晉升,有機會協助處理國際新聞。2015年起曾擔任總編輯,一年後確診癌症三期,因而休假7個月接受治療。之後身體較差亦擔心復發,向上司表示承受不到總編輯的壓力及責任,獲同意下改任副社長。

  「佔中」後黎「企得前咗」

  控方問陳沛敏任職高級記者時,《蘋果日報》是否一份政治性報紙,陳沛敏回應說,被告黎智英會考慮娛樂新聞會否吸引更多讀者,又憶述當年除了着重新聞娛樂性,同時着重揭發一些牽涉公眾利益的醜聞。她又說擔任高級記者時,與被告沒有什麼交流或單對單傾談、亦不是見過好多次。

  控方問陳沛敏當副總編輯期間,2014年發生「佔中」事件,有無多了機會見到被告黎智英,陳沛敏回應多了;又說《蘋果日報》「佔中報道多咗」,娛樂新聞報道「少咗」,在「佔中」數個月期間,《蘋果日報》每日都有報道。被告當時「試過一段時間成日去金鐘嗰度坐」,親自落場成為新聞的一部分。「佔中」事件後,《蘋果日報》同事們認為黎智英在社會活動「企得前咗」。

  控方問及,當陳於2014年與黎開會時,會議有否提到「佔中」事件?陳指「可能有」,因為黎有親自參與這場運動,而「大家可能都係記者嚟㗎嘛,都會想,佢(黎)本身都成為新聞嘅時候,都想問下佢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