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規定改善「散工」福利 與時俱進保障僱員權益

  勞顧會昨日就檢討《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規定(俗稱「418」規定)達成共識,將有關規定放寬至四星期總工時滿68小時便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可享有一系列僱傭福利。相關修訂有助加強保障較短工時「散工」的權益,政府應盡快開展相關的法例修訂工作,爭取盡快落實。與此同時,政府應該看到,本港在保障僱員權益方面還存在一系列短板,有必要全面檢討僱員政策,跟上全球更加重視保障僱員權益的營商步伐,尤其是要適應新技術的發展令法例與時俱進。商界亦應該看到,和諧的勞資關係有利於締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令大家都得益。

  根據現行規定,僱員如受僱於同一僱主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滿18小時,便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可享有一系列僱傭福利,例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但過往有僱主為了逃避提供福利,刻意安排員工於第四周的工作時數少於18小時,是名副其實的走「法律罅」。特區政府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檢討「418」規定,現在將規定改為四星期合計滿68小時就可享受福利,條件較過往寬鬆,有助加強保障較短工時僱員的權益,新規定在保護僱員權益上邁進了一步。

  但應該看到,本港在保障僱員權益上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例如工時過長、產假和侍產假短,加班補助、節假日補助等方面都沒有足夠保障,被指本港對僱員保障較內地和海外地區有所不足。其實,近年特區政府在提升僱員權益上做了不少功夫,在強積金「對沖」安排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但仍需要更系統、更全盤地考慮保障僱員權益的政策。

  修改「418」規定的初衷是為了更好保障工時較短的僱員,但近年「零工經濟」發展迅速,而且形式越來越複雜多樣。參考自僱人士的相關統計數據。2019年本港有超過22萬名自僱人士,至2021年已有逾28萬名自僱人士。開網約車、送外賣等新工作形式,仍然得不到僱員權益保障。加上現在越來越多企業推行「在家辦公」,有些老闆因此推行「假自僱」,逃避給予僱員福利待遇。這些新情況都對僱員政策帶來挑戰。

  事實上,因應新興經濟模式,世界各地陸續修訂保障「散工」權益的條例。以內地為例,近年已要求企業為外賣員購買社會保險。美國紐約市將網約車司機工傷賠償基金的範圍擴大,讓網約車司機可獲工作者賠償保險、身故賠償及視力護理等醫療福利。歐盟28個成員國則規定所有兼職員工必須按比例獲取僱員福利。相對而言,本港確有必要以更具前瞻性的思維,系統檢討現時僱員政策上一些不能與時俱進的條文,跟上整體經濟模式進步的步伐。

  對於新的方案,有資方代表表示「無奈接受」,認為新規定對較多聘請散工的餐飲、清潔、建築等行業影響較大,估算各項新增開支合計增加成本約10%至13%。當然這種想法是只看到付出的一面,沒有看到獲益的一面。長期來說,更好地保障僱員權益,締造和諧的勞資關係,有利於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尤其是現時不斷強調要提升本港服務業質素,這就更需要改善僱員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人才入行。如此才能令整個行業得益。近年本港勞動人口不斷下降,政府推出多項應對措施,吸引各階層人士投入勞動力市場,有助於改善勞工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