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條立法令香港社會更安穩
葛珮帆 立法會議員
特區政府1月30日啟動為期一個月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立法符合憲制,又有國際先例可循。
特首李家超表示,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案件將根據香港法律在香港審訊,被告不會被送往內地受審。他強調政府容許批評意見,指犯法的標準很清晰,要看涉案人士「有沒有意圖、有沒有用心」。李家超強調有關立法工作「已經等了26年,我們不能再等了」,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會對經濟發展必然有利,否則都是「在浮沙上建立的一些假象」。
香港回歸祖國之後,由於未能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使過去20多年間,發生多次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件,其中包括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6年的旺角暴動,以及2019年的修例風波。這一系列的事件不僅令香港整體遭受巨大損失,阻礙了香港經濟發展,損害民生福祉,社會滿目瘡痍,更令香港特區出現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
從修例風波中的打砸搶燒情況看,香港社會需要維護穩定大局,保護免於恐懼的自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涵蓋多個範疇以及激活多條針對性的條例,使國安得以保障零死角,社會都在期望能盡快完成立法。
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西方國家都制定了大量維護自身國家安全的法律,並建立了相關決策和執行機構。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相關的法律,美國最少有21部,英國最少有14部,澳洲最少有4部,加拿大最少有9部,新西蘭最少有2部,亞洲國家如新加坡亦最少有6部。眾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都具有域外效力的條文。其中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訂明,英國國務大臣在符合特定條件、法庭批准下,可對個人施加一系列措施,包括在指定居所居住;限定相關個人和其他人的聯繫和通訊;須遵從警員就其出行所作出的指示;限制相關個人轉移或接收資產及/或要求相關個人披露資產等。
特區政府強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必須做」「盡快做」,展示堅決執行香港國安法、捍衛國家安全的意志和決心,彰顯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香港社會穩定方面的領導力和責任擔當。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必將令香港社會更趨安穩,獨特優勢更大發揮,令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吸引更多外國資本落戶香港,為香港民生福祉帶來更大改善,香港的民主制度也將更加合理有序地向前推進。
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鄭雁雄早前發表新春致辭,願香港「納平安之福,迎百業之興」。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更體現這種追求。立法後,安全更有保障,各界安心放心,香港發展必可再次振翅高飛。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和義務,亦有利於保護香港全體居民的根本福祉,有利於保護世界各地投資者的利益,有利於特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開發,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發揮香港的優勢特點,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實現自身高質量發展,這正是社會的普遍期望,是香港大眾的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