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國安法律 保障人權自由
梁熙 立法會議員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日前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會議上通過中國參加第四輪普遍定期審議報告,當中包括了涉及香港特區的內容。在是次審議中,中國代表團以開放坦誠的態度與各國代表進行建設性互動對話,多國積極評價中國人權事業進展,充分肯定中國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歷史性成就。以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身份出席會議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全力配合國家參與審議工作,並積極回應各國有關香港人權情況的問題,報告得到通過,正好嚴正駁斥了少數國家的無理失實抹黑。
回想起修例風波期間,國家安全被衝擊,黑暴氾濫,市民表達反對黑暴的言論會遭到暴力對待,甚至遭刀刺火燒,愛國愛港人士參選權被侵害,香港當時根本沒有人權自由可言。
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社會成功實現由亂到治,打砸搶燒的亂象絕跡,所有香港市民都真切感受得到,香港國安法發揮了「定海神針」的作用,令香港止暴制亂、重回正軌,經濟民生才有條件改善。
不過,西方肆意打壓中國,干預香港事務,面對險惡複雜的局面,香港必須時刻警惕國安風險,要早日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進一步排除各種國安隱患。
事實上,對比香港國安法,西方社會的國家安全法的標準其實更加嚴厲。英國於去年七月就通過了最新的《國家安全法案》,只要執法人員「合理相信」,就可以將任何涉及「外國勢力威脅行為」的人士,在不需審訊下,禁閉於其居所長達5年之久,已經讓國際十分震驚。美國除了有類目繁多的國安法律外,違法代價也是相當大,最嚴重的可被判死刑。因此,如果以西方維護國安的標準去看,香港國安法其實溫和得多,更重視保障人權。
如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正式啟動。完成相關立法,香港回歸祖國以來的國安風險將進一步得到排除,同時人權自由更有保障。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正是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特區居民和在香港特區的其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並確保香港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障。在擬備諮詢文件中的建議時,特區政府已全面審慎考慮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的相關條文。危害國安的風險每日仍在,必須把握時機盡快立法,應對持續的國安風險和威脅。
立法會議員一定會與特區政府同心合力,做好法案的解說,認真審議法案,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廣大市民宣傳解釋,向國際社會清晰展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符合國際法律準則和人權公約的規定,立法後香港營商環境更好,人權自由更有保障,廣大市民和海外投資者可以更放心安全在港生活、工作,開創更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