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花小業主能否收樓? 律師:視資金有否被挪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對於中國恒大被香港高等法院頒令即時清盤,除了買了恒大股票的小股民外,相信買了恒大內地樓花的小業主也會十分擔心。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兼香港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強調,香港人購買內地樓所享有的保障與內地人一樣,而內地對樓花的規管一直相當嚴謹,業主購買樓花所付資金會存放銀行作監管,要項目公司完成一個興建階段才會再「放水」,作為下一個興建階段的資金。但若果有項目公司「出蠱惑」,以「高周轉」形式將收到屬於「A樓盤」的資金,投放到「B樓盤」興建工程上,以加快樓盤興建;若地產業持續蓬勃或者也能不出事,但經過數年疫情及樓市不景,這種情況多數會因資金鏈斷裂而「爆煲」。

  小業主應盡快了解項目進度

  龔靜儀表示,現時內地有很多由恒大全資擁有的子公司興建中的樓盤項目,無論購買樓花的是香港人或內地人,應該盡快了解與這些項目公司的售樓合約內容及樓盤興建進度,以作下一步行動的決定。她解釋,現時情況是恒大母公司在香港被高等法院頒令即時清盤,而恒大全資擁有的內地子公司,因屬於獨立公司仍可以繼續運作,只是恒大母公司因清盤令不能再注資,若這些子公司仍有資金及負責的樓盤項目已興建至近完成階段,便可以在香港高等法院有關清盤令到達前,繼續根據售樓合約完成工程向業主「保交樓」。

  龔靜儀提醒,若子公司已無資金或樓盤工程仍屬最初階段,業主便應盡快根據合約內容向法律部門提出違約訴訟,如果能夠盡早向法律部門提出訴訟,便能及早取得勝訴追討損失。被問及若日後有抵押債權人,因應香港高等法院已於昨日頒令恒大即時清盤,要求取回恒大於內地子公司的資產時業主會否被「收樓」,龔靜儀指「到時要打過官司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