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半年適應期或延長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早前宣布押後垃圾收費的實施日期至8月1日,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在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法例在8月1日生效後,會設有6個月適應期,讓市民學習及改變生活習慣和行為,如有需要,政府會考慮延長適應期。
每年農曆新年前都會出現垃圾棄置高峰期,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學鋒在立法會大會上關注到政府有何應對措施,又指垃圾徵費涉及「移風易俗」,但社會對其運作不熟悉,問政府會否延長垃圾徵費的適應期。選委會界別議員陳紹雄要求特區政府增加回收站數量及延長服務時間。
謝展寰:近月回收物數量增成半
謝展寰回應表示,徵費計劃將於4月1日先在政府部門先行先試,再安排其他樓宇先行先試,演練作用亦有展示作用,讓社會明白具體操作如何,而在計劃於8月1日實施後的6個月適應期,可讓市民學習和嘗試,「6個月時間作適應期,本身都不是一個很短的時間,但當然我們的目的,是推廣大家學習去改變他們的行為,若見到真的有需要時,可以考慮延長適應期。」
他透露,環保署正向各區議會講解垃圾徵費的實施細節,及出席由地區者安排的講座,又會與民政事務總署商討如何透過關愛隊進行推廣,不斷持續加大力度進行相關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
在應對垃圾高峰期方面,謝展寰表示,在近日加強宣傳垃圾徵費後,最近一個多月回收物數量增加了一成半。食環署於本月16日起在全港各區展開歲晚清潔大行動,其間在各區設立超過二百個臨時垃圾收集站。政府會增加各區收集垃圾和大型廢物的次數,加強宣傳教育、安排專責執法小隊進行執法行動、利用網絡攝錄機搜集證據等。
「綠在區區」新春前加人加時
同時,政府在50個公共屋邨新設的回收便利點,會全數在4月1日前後相繼投入服務。「綠在區區」方面,環保署已於農曆新年前要求有關的的營辦團體增加人手,以及農曆年廿八把營運時間延長至晚上10時,應付可能增加的回收物數量,而全港公共回收點會逐步增加至超過二百二十個。
在廚餘回收方面,署方已於去年第四季起逐步在所有公共屋邨增設智能回收桶,預計農曆新年前將有一百條公共屋邨完成安裝。
工聯會議員陳穎欣提出,根據垃圾徵費的有關安排,市民棄置大型垃圾只需貼上11元的標籤,但有屋苑的管理公司就要求大型傢俬收取300元的費用,關注局方會否懲處「趁火打劫」、濫收費用的物管界。民建聯議員何俊賢亦關注到垃圾徵費實施後可能出現濫收管理費的情況。
謝展寰回應表示,在垃圾徵費下,不同屋苑處理棄置大型傢俬方面有不同的方法,但不外乎請人棄置,而物管本身要支付棄置費用,最重要的是物管、運輸或清潔公司,清楚列出收費詳情,「有些(物管公司)將這些價錢列出運輸費用或清潔公司、人員處理費用,但很多時他們無列出來,是我們垃圾收費佔當中多少費用,我覺得這些造成一些誤會時,它是需要澄清。」局方會與物管業界聯絡,並在指引中說明有關要求。
另外,針對近期有內地購物平台聲稱售賣指定垃圾袋,謝展寰表示,經查證後確定並非獲授權的零售商。他指雖然偽冒垃圾袋較便宜,但並非法律規定的指定袋,市民不能用來棄置垃圾,已經將個案交由海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