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踏入2024年,對香港來說是充滿機遇的一年,當局今年也有兩項大事需完成。固體廢物徵費一波三折,再度延期執行,但相信利用未來近半年加強宣傳及優化措施之後,可望順利推行。至於備受關注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其實是本港的憲制責任,當今敵對勢力仍虎視眈眈,風險未除,必須盡早完成立法工作。
今日的香港,處於複雜的國際政治局勢中,保持穩定是重中之重的大事。香港國安法只涵蓋禁止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勢力干預等四種行為,而基本法第23條則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叛國、煽動叛亂、外國團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竊取國家機密、本地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雖然有兩項是與香港國安法略有重疊,但仍有5項還未清晰規範,在法律上存在短板和漏洞,故此,必須盡快完成第23條立法這個憲制責任。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去年12月3日的「全港學界國家安全常識挑戰賽」啟動禮視像致辭,表示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盡早落實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構建有效的國安法律系統,以完善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務求2024年內完成立法與香港國安法連結起來。他於今年1月16日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亦再次強調,香港經過國家安全受到風險及傷害,特別2019年黑暴,國安威脅為香港帶來的傷痛難以承受。
是的,完成第23條立法刻不容緩。現時,當局的整體方案已經準備就緒,應盡早開展立法工作,公布立法方案細節。惟在處理千變萬化、層出不窮,甚至可能由科技或其他新手法帶來的不同風險,當局更必須充分考慮方案所涵蓋範圍,而且要具有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