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政府合署 擬改建新高院大樓
【大公報訊】發展局與司法機構達成共識,會預留現時高等法院毗鄰的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用地,作為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最新選址。至於原本預留重置高等法院大樓的中環新海濱五號用地,發展局會另行檢視其具體用途,該用地目前位處「政府、機構或社區」法定用途地帶。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高度重視和支持司法機構的工作,政府有關部門會提供足夠資源以確保司法機構有效運作,包括提供資源改善法院設施。為此,政府會預留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作為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之用。司法機構亦會保留現時的高等法院大樓用地,待日後重建作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一部分。
政府合署辦公室續遷北都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高等法院現址長久以來是香港司法工作的象徵,新選址是構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不二之選,感謝行政長官同意讓高等法院保留原址並擴充規模。他指出,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用地和高等法院大樓現址用地合共可提供的可准許總樓面面積,遠較中環新海濱五號用地可提供的為大,令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在位置和設計方面更為理想。
按政府早前建議,現時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政府辦公室,將會陸續遷往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地點。政府相關部門會與司法機構跟進有關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籌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