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執法/劏房新例下 租金負擔反增

  政府於2021年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以幫助業主和租客維護雙方權益。而新條例實施兩年以來,社區組織協會調查發現劏房戶的租金負擔進一步加重,其租金佔入息比例維持在42%,但平均月入中位數較2022年5月下跌1000元,至11000元,劏房價格被形容「離地」,遠超基層可負擔能力。

  社協去年訪問逾200名居於不適切住所的租戶,發現在過去兩年間,有約三成受訪者被加租,較兩年前同類型研究中的數字上升近一倍,其中最高加租1500元,並有12.5%受訪者其加租幅度在10%以上,超過現行法例的加租上限。

  此外,不少受訪者表示,業主濫收水電費情況持續,調查顯示,有61%受訪住戶指業主收取電費另外定價,每度電中位數可達1.6元,最高更達2.2元,社協形容此舉令人咋舌,懷疑濫收水電費的情況仍然普遍,促政府必須加大執法力度以杜絕此違法行為。

  社協表示,政府應盡快在條例中加入規管分間單位的「起始租金」,以堵塞現時只規管租金加幅,容許業主簽訂新租約時肆意抬價的漏洞,並建議政府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對個別單位估值租金水平,規定業主分間單位出租後年租金收入不能高於差餉物業估價署租值120%;同時應設立恆常檢討機制,每兩年檢討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