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申遺需經過這些「關卡」
申報準備 相關委員會提前兩年確定下兩個周期內可處理的申報材料數量,總數設定為不超過60個。
申報國相關社區、群體和有關個人共同參與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
申報時間 第一年3月31日為秘書處接收申報材料,計劃、項目和活動推薦材料和10萬美元以上國際援助申請的截止期限。
6月30日登記並確認收訖。
9月30日前補充完成申報材料。
審查階段 審查機構於第一年12月至第二年5月審查申報材料。
第二年4月至6月,審查機構將召開最後審查會議。
評審階段 第二年11月,委員會評審申報、推薦和申請材料,並作出決定。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江鑫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