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申遺需經過這些「關卡」

  申報準備 相關委員會提前兩年確定下兩個周期內可處理的申報材料數量,總數設定為不超過60個。

  申報國相關社區、群體和有關個人共同參與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

  申報時間 第一年3月31日為秘書處接收申報材料,計劃、項目和活動推薦材料和10萬美元以上國際援助申請的截止期限。

  6月30日登記並確認收訖。

  9月30日前補充完成申報材料。

  審查階段 審查機構於第一年12月至第二年5月審查申報材料。

  第二年4月至6月,審查機構將召開最後審查會議。

  評審階段 第二年11月,委員會評審申報、推薦和申請材料,並作出決定。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江鑫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