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被控27罪面臨7年監禁 星交通部長辭職退出執政黨
香港文匯報訊 新加坡交通部長易華仁涉貪受查,已被正式起訴貪污、利用公務之便索取利益及妨礙司法公正等27項罪名。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周四(1月18日)表示,易華仁已辭任交通部長和國會議員,並退出執政人民行動黨。
貪污調查局指控易華仁曾向與他有公務往來的地產富商王明星索取利益,當中包括多張舞台劇、足球賽事及新加坡一級方程式賽車(F1)賽事的門票、豪華酒店住宿及商務客位機票,以及使用王明星的私人飛機等,總額超過38.4萬坡元(約223.5萬港元)。
控方指出,易華仁索取有關利益,以協助王明星旗下負責營運新加坡F1賽事的新加坡賽車公司,與新加坡旅遊局達成合作協議。易華仁被控的罪名中以貪污罪刑罰最重,一旦罪成可被判監7年及罰款10萬坡元(約58.2萬港元)。
否認全部控罪 逾465萬元保釋
易華仁去年7月被當局拘捕,其後獲准保釋。他周四在律師團隊陪同下到國家法院應訊,他否認全部控罪,法庭批准他以80萬坡元(約465.7萬港元)保釋候審,案件押後至3月1日舉行審前會議。王明星同樣於去年7月被捕後獲准保釋,暫時未被落案起訴。
易華仁在去年被捕後開始停職,接受貪污調查局調查,其間仍有領取部分薪金及國家議員津貼。他周二向李顯龍遞交辭職信,並承諾退還停職後領取的薪金和津貼。新加坡總理公署周四公開易華仁的辭職信,李顯龍發聲明稱,政府已嚴格依法處理案件,強調他決心維護人民行動黨及政府的誠信。
新加坡被譽為全球貪污程度最低的國家之一,該國以「高薪養廉」聞名,內閣部長年薪普遍超過100萬坡元(約582萬港元),與私人企業高層看齊。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表示,易華仁案是新加坡政壇歷來最轟動的貪污案,對人民行動黨造成重大打擊,各方將密切關注當局如何處理此案。將成為新加坡第四代領導人的現任副總理黃循財周四承認,這宗貪污案對人民行動黨造成負面影響,但不會影響領導層過渡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