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身處地釋疑解惑 順利落實垃圾收費

  本港將於4月1日開始實施垃圾收費,連日來有市民、議員、物業管理公司、清潔公司等反映執行細節不清晰、難理解。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表示,已經要求環境及生態局清晰列出執行細節,並進行大量、持續的宣傳工作,讓垃圾收費深入民心。垃圾收費的政策原意是透過收費鼓勵市民源頭減廢,政策能否順利落實,關鍵在細節。政府要把握時機,從市民、用家的角度多考慮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清晰指引和應對方案,盡量減少落實政策產生的爭拗和擾民問題。

  《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早於2021年8月26日獲立法會通過,最初計劃在2023年底正式施行。但政府考慮到前線運作人手不足,為了避免在運作初期引起混亂,決定將措施押後至今年4月1日開始收費。垃圾收費是按「污染者自付」原則,對全港所有住宅和非住宅產生的垃圾按量收費,推動各界做好源頭減廢、垃圾分類,鼓勵回收重用,政策符合環保潮流,值得社會各界支持。

  實施垃圾收費後,市民必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不同容量的垃圾袋有不同價錢,每公升收費約0.11元,至於傢俬等大型垃圾,則要貼上指定標籤才可棄置。近日社會有不少聲音質疑,政策細節存在執行難、監管難、給低收入階層造成額外負擔等問題。例如機構能否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給市民、大廈管理公司能否用大型指定垃圾袋為住戶「包底」、市民使用指定垃圾袋有破損會否違法等,坊間眾說紛紜。雖然環境及生態局官員先後在不同場合解釋政策,但似乎未能消除市民的疑慮和擔心,相關宣傳解釋工作面臨不小挑戰。

  垃圾收費涉及到普羅市民、物業管理公司、清潔公司、清潔工等不同持份者,更關係到學校、安老院舍等機構,影響不可謂不廣。垃圾收費要執行好,離不開市民的參與配合,更有賴各界通力合作。因此政府在宣傳解釋政策時,要多從用家的角度和利益來思考問題,多體會用家的疑慮和擔心,更精準地回應用家的關注。對於在垃圾收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物業公司和清潔公司,政府應該組織這些公司派員集中學習,解釋執行政策的細節、需要注意的重點等;對於市民大眾,政府應透過社交媒體、深入社區交流等多種途徑拆解政策細節,發動區議員舉辦18區垃圾收費問答活動,全方位、多層面為市民解惑。

  按照政府計劃,垃圾收費設6個月適應期,適應期內政府會向「三無」大廈及公屋住戶免費提供指定垃圾袋,在執行上亦會以勸喻和警告代替執法。政府有必要利用適應期的窗口,繼續聽取各界意見,總結執行初期的經驗,進一步完善執行細節。尤其是對於「三無」大廈、安老院舍等執行難點,更要制訂出有效的措施,確保政策有效落實。

  參考韓國、台灣地區的經驗,垃圾收費政策的成敗,關鍵在於市民的支持配合。本港市民具備較高素質,一向以遵守公共秩序著稱,政府引導得當、宣傳到位,讓垃圾收費信息入屋入心,相信市民都會支持配合。政府的宣傳解釋工作做得越好越細,打消市民疑慮擔心,抱怨不滿就會更少,更有利垃圾收費政策順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