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對英司法失去信心
【大公報訊】綜合美聯社、《衛報》報道:英國郵政服務本來由政府郵政總局(General Post Office)負責,於1784年開始使用皇家郵政(Royal Mail)品牌運營。1969年英國議會通過改組成為國營企業郵政局公司,此後歷經多次改組。英國郵政局於2012年從皇家郵政剝離,改讓民營商店承運郵政分局。郵局分支的經理(通常被稱為sub-postmasters),通常也是所在社區的居民。這些人遭指控後名譽掃地,成為社區裏的不受歡迎的「棄兒」。
利物浦附近惠頓一家郵局的前職員布倫南(Lisa Brennan),在2003年被誣告偷竊了3000英鎊(約3萬港元),之後她婚姻破裂,失去了房子,最後帶着年幼的女兒無家可歸。
鮑威爾(Janine Powell)曾是德文郡蒂弗頓郵局一名職員,她被指控盜竊了約7.1萬英鎊(約71萬港元),2008年被定罪後入獄18個月,讓她感到非常崩潰。她為此不得不離開她的三個年幼的孩子,後來導致親子關係變得緊張。鮑威爾曾試過自殘和自殺,出獄後也很難找到工作。鮑威爾說,「當你試圖(向僱主)解釋(為何有犯罪紀錄)時,他們會直接說『不』。」
2010年,在薩里郡經營一家小郵局的西瑪·米斯拉(Seema Misra)因涉嫌7.4萬英鎊的短缺,在長子十歲生日那天被判處15個月監禁,當時她已懷孕八周。她說,「老實說,我一秒鐘都看不出來,自己怎麼會因為沒有做過的事情而受到這樣的懲罰。那時我對司法系統充滿信心,但當法官宣布我被判處15個月監禁時,我昏倒了。如果我(當時)沒有懷孕,我就會結束自己的生命。」米斯拉最後花了11年時間,才獲上訴法院洗脫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