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早日完成23條立法 更好維護港人利益

  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今年立法議程,當中最受關注的是為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事實上,為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確有迫切性,港人堅定支持立法會早日完成立法工作。相關法律將與香港國安法一道,築起香港維護國安的防線,為香港的長治久安保駕護航。

  基本法第2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然而,多屆特區政府都未能完成這項憲制責任。2014年非法「佔中」、2016年旺角暴亂、2019年修例風波相繼爆發,事實證明香港在維護國安方面的真空狀態,絕非香港之福。直至2020年中央果斷出手,為香港制訂國安法,香港才得以迅速止暴制亂,恢復秩序,並進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

  香港國安法主要涵蓋懲治四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恐怖活動。處理其他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需要23條立法才能完善。國安法第七條亦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完善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以「間諜罪」為例,大家會聯想到在黑暴期間,大批反中亂港分子在金鐘某酒店密會外國外交人員;而在特區政府宣布第七屆立法會因疫情而押後一年舉行時,反中亂港政客與時任美國駐港總領館人員「密密斟」。內地近來也一再破獲美國及英國情報機關滲透的間諜案。美國中情局局長去年公開聲言,已重建對華間諜網。外部勢力一直視香港為遏制中國發展的一張牌,在香港部署大量「線眼」,他們發展間諜網是不問可知的事情。

  圍繞黎智英涉違反國家安全一案展開的各種較量,也反映維護國家安全仍然是香港的頭等大事。一方面,法庭已確認的事實顯示,黎智英與外國政客有密切的「合作」關係和大量金錢往來;另一方面,外國勢力為了「撈出」黎智英,無所不用其極,包括百般抹黑香港國安法,製造證人「被逼供」謊言,在多個場合向中央及特區政府施壓,威脅及實施對香港官員的制裁等。近日英國首相蘇納克更露骨地表示將干預黎智英案列為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司法是一國之主權,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司法,恐嚇司法人員,抹黑特區政府,也是在破壞香港的國家安全,不利香港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這些年香港歷經的風風雨雨,讓廣大市民深刻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香港的長遠利益及整體利益。23條立法與廣大市民的福祉息息相關,本港民意對香港早日完成23條立法可謂期盼已久。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特區政府正在全力研究有關立法,會在2024年內完成立法,如今立法正式提上議程,展現了新一屆特區政府的擔當。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指出:「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就是保香港繁榮發展,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體居民的人權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國和內地來香港投資者的利益。」早日完成23條立法,港人的自由權利不僅不會受到任何影響,香港的發展反而會得到更好的保障,並進一步增強國際社會對香港營商環境的信心。特區政府愈早提交草案,立法會愈早完成立法,則香港的國家安全屏障就愈穩固,繁榮穩定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