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預算內投資監管辦法出台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12日發布消息,為加強對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規範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保障和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綜合效益,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辦法》。

  強化監督執法 提升投資有效性

  辦法堅持三方面原則要求:堅持釐清監管責任,系統規範國家發展改革委、地方發改部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單位的職責定位,理順職權關係,貫通責任鏈條,完善監管體系,使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全過程監管履責有要求、追責有依據;細化監管內容,圍繞中央預算內投資全生命周期監管,針對不同監管主體明確相應的監管程序、內容和方式,並對依託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加強在線調度、探索開展視頻監管等作出相應規定;強化監督執法,在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調度基礎上,對各項監督檢查要求予以明確,並設專章切實加強對打捆切塊下達投資計劃項目的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明確適用情形、裁量標準和懲戒措施,加大處罰力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是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監管,提升政府投資有效性的重要舉措,也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用法治方式加強和改進投資管理的客觀要求。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認真做好辦法的宣傳解讀和貫徹實施工作,着力健全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效能,助力投資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