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家有初生 輪公屋快一年


  申居屋優先攪珠揀樓 新政策4月生效

  特區政府接連出招鼓勵市民生育,繼早前接受新生嬰兒家庭申請兩萬元現金獎勵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通過兩項鼓勵生育的新政策安排,今年4月1日起生效。屆時育有一歲或以下初生嬰兒家庭,在輪候公屋可獲縮減一年輪候時間;從「居屋2024」計劃開始,育有3歲或以下兒童家庭可獲額外10%配額優先攪珠及揀樓。據了解,目前約2,200宗一般公屋申請人育有一歲或以下初生嬰兒,佔整體申請約2%。

  房委會昨宣布,將於今年4月1日起實施「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優先配屋計劃」)。在計劃下,凡於去年10月25日或以後出生而年滿一歲或以下的初生嬰兒,其家庭申請公屋時,可獲縮減一年輪候時間(見表)。如有申請人同時符合「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的資格(即需照顧年長父母,可獲縮減6個月),亦只能獲縮減輪候時間一年。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指,合資格申請人會獲優先處理上樓申請,但最終輪候時間是否縮減一年涉及很多因素,如挑選哪區的單位等。

  抽居屋也獲優先,房委會將推出「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優先選樓計劃」)。由「居屋2024」開始,房委會會在每次推售資助出售房屋時,為該計劃及「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合資格申請者預留合共40%的單位配額作攪珠及選樓(申請資格見表)。房委會提醒符合資格的已遞表申請人,要主動申報才獲優先。

  初為人母的立法會議員林琳接受本報訪問時坦言,生育是個人決定,政府提供鼓勵養育政策不會是決定性因素,但能提供一些扶助養育政策,減輕父母養育子女的憂慮,對港人決定生育肯定有幫助。「除了住房,養育和託兒服務亦是為人母親最需要支援的地方」,她希望企業能承擔幫助養育的社會責任:「做母親最需要彈性上班時間,如在不影響工作情況下,允許母親臨時離開辦公場所;一些大型企業為員工設立託兒場所和安排臨時照顧人員,絕對有利加強員工向心力。」

  議員冀加強育兒配套設施

  房委會委員、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向本報表示,支持房委會落實施政報告鼓勵生育政策,但希望房委會能將合資格家庭申請程序處理得更好,「例如懷孕16周以上孕婦就應列為合資格申請人,相關申請程序盡量簡化等」。他又建議政府加強公屋及居屋的育兒配套設施,例如附近要有幼兒園和學校,及有足夠託兒設施等。

  另一名房委會委員、觀塘區議員柯創盛也歡迎房委會今次政策,指昨天房委會小組會議上,兩項鼓勵生育政策獲得委員們一致贊同,可見委員也認為這是最殷切推出的政策,但政策成敗還有兩項因素,首先是宣傳,二是要檢驗新系統,「這次綠置居計劃,就因為系統來不及更新,很可惜不能率先落實初生嬰兒家庭優先選樓安排。」故房委會已採納委員建議,承諾加強新系統檢測,以及除了傳統宣傳渠道,還會透過網絡和媒體加強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