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宣傳助市民了解國安法

  江樂士

  律政司在去年12月28日發表《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釋義》,就香港國安法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有關煽動罪作註解或詮釋,以幫助市民理解當中的要點和術語,提升對兩項法律的整體認識。這些釋義還包含相關法庭案例,解釋法庭如何處理不同個案和作出判決,有助市民理解司法機構如何完善國安法的執法。

  律政司在其網站上設立專頁刊載上述釋義,專頁上有多個章節,涵蓋全面,包括香港國安法的簡介、條文、相關案例、罪行和刑罰、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以及煽動罪和2020年後的相關案例。專頁涵蓋多個範疇,闡述國安法的立法原委和一般原則、香港特區的國安職責、法院管轄權、適用法規與慣例、法官處理國安事宜的特別程序等內容。這份釋義將會發揮重要作用,對法律從業員而言更是別具意義。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釋義的序言中表示,專頁將會為推廣國家安全教育和進行國家安全法律研究,提供方便實用的工具。他期望專頁可以提高社會各界,包括法律界、教育界和公營機構對國安法和煽動罪的認識。香港社會穩定,繫於各界對國安法的理解。專頁有助市民認識哪些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不是每一個人都能理解法院的判決和其後續影響,有些人欲知詳情卻求助無門。律政司適時為公眾提供清晰指引,值得嘉許。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憲法講座教授陳弘毅擔任是次釋義的榮譽顧問編輯,他在序言中強調市民須充分認識國家安全事宜,指出法治的第一原則是要求當局向公眾清晰傳達法規內容,讓公民有法可依,避免誤墮法網和遭受刑罰。也可從另一角度看,可以避免日後有人砌詞狡辯,以「誤墮法網」為由開脫國安罪責。

  事實上,社會各階層有責任充分了解國家安全事宜,機構和組織要了解國安法的要旨,市民也要認識國安相關法律機制如何運作。香港國安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國安疑犯將會在香港特區法院受審,只有在特定情況下,例如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以致特區無法有效執行本法,案件才會移交內地審理。由本地法院審理本土案例,印證「一國兩制」行之有效,也凸顯中央政府信任香港特區可自行維護國安。

  此外,國安法自頒布以來,當局行使得相當克制。截至去年11月10日,只有101人被定罪或判刑,而法院也從中建立了不少相關的法理,涵蓋保釋條件、刑罰以及分裂主義活動的界定範圍等。

  國安法的執行狀況是一個值得大眾明瞭的事情。律政司設立國安專頁供廣大市民即時查閱,內容清晰全面、深入淺出,即使是普通市民也能看懂。

  誠然,專頁是一個功能強大的資料搜索工具,其內容闡明一些不為市民廣泛了解的事項,有助於教育工作者和其他相關人士更好地履行其社會責任。如今仍有不少反中亂港者妖魔化香港國安法,這個專頁和其他有助宣揚國安法的舉措無疑是值得讚許的。市民細閱專頁,就能理解香港國安法已成功融入香港的法律體制,對後者不構成任何牴觸。專頁上的釋義也明確指出,法院在審理國安案件時完全遵循普通法原則,再一次確立普通法是香港司法界堅守的制度。

  (作者為前刑事檢控專員。本文的原文發表在英文《中國日報》,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