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
今年4月1日政府實施垃圾徵費,設兩種收費模式,其中按「袋」或「標籤」收費適用於大部分住宅樓宇等,市民須購買指定膠袋包妥垃圾,9種大小的膠袋價錢由0.3元至11元不等。未能放進指定垃圾袋的大型垃圾須每件貼上指定標籤,每個劃一收費11元。環保署預計3至4人家庭每月垃圾收費開支約30元至50元。
至於工商業處所廢棄的大型垃圾,則須依重量在廢棄物轉運站及堆填區繳納「入閘費」。
四個巿區或新界西北廢棄物轉運站:每公噸395元
北大嶼山轉運站、離島轉運站:每公噸365元
另外,落實徵費首半年為「適應期」,期間主要以勸喻和口頭警告代替執法,適應期過後,將針對「違法黑點」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包括:定額罰款通知書 — 每張1,500元。若初定罪 — 最高罰款 2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再定罪 — 最高罰款 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