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虐待動物 該如何處理?
昨早警方接報指元朗八鄉一隻哥基犬,懷疑遭人用索帶綁嘴,經檢查後更證實牠當場死亡,警方暫將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案跟進。本報特此整理檢舉虐待動物資訊,包括如果大家懷疑有虐待動物個案,應該如何處理?本港針對虐待動物的刑罰又是否具阻嚇力?
何為「虐待動物」?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所謂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施以肢體暴力、毒打、踢打、綁縛、懲罰、剝削等行為;
■ 不給予足夠營養、食物、水和安全的棲息環境等基本需求;
■ 強迫動物參加不適當的活動或運動,如強迫狗狗拉車、將貓貓放入洗衣機等;
■ 讓動物長期處於孤獨、恐懼、疲勞或病痛狀態下;
■ 將動物遺棄或丟棄在不適當的地方,如街頭巷尾、荒野、廢棄物料堆等;
■ 長時間拘禁動物,讓牠們無法活動、伸展身體或接觸其他動物;
■ 施以不適當的醫療治療或手術,或將動物用於科學實驗等。
如果動物主人沒有合理地履行照顧寵物的責任,任由他人對其寵物進行殘酷對待而不保護,也會被視為違法。如果有任何懷疑動物被虐待的情況,應該立即向警方、漁護署或愛護動物協會舉報,以保障動物的權益和福祉。
香港虐待動物犯法嗎?
根據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果對動物,不論是野生還是被馴養的貓、狗、雀鳥、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或其他動物施以虐待行為,都會被視為違法。針對這種行為,警方或漁護署都有權檢控,而違法者可能面臨監禁和罰款等嚴厲懲罰。
懷疑虐待動物常見問題
■ 棄養是否屬於虐待動物?
在香港,棄養並不一定屬於虐待動物,除非有證據證明前主人曾導致該動物明顯受苦,例如是在烈日當空之下,將動物遺棄於保溫袋中,並任由其長時間暴曬至脫水。
不過,根據《狂犬病條例》及《狂犬病規例》,任何人棄養其畜養的哺乳類動物,包括貓、狗、倉鼠等等皆屬於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 放生是否屬於虐待動物?
因為宗教原因而放生圈養動物到野外向來極具爭議,至於該行為是否屬於虐待動物,仍然要視乎該動物在回歸大自然後,是否有遭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舉例來說,近年不少人會將魚和龜放生大海,當中包括屬於淡水龜的巴西龜,由於巴西龜無法在鹹水中生存,所以這行為無疑是「將動物放到不合宜的環境中以致動物受到痛苦」,有機會被起訴殘酷對待動物。
舉報前注意事項
■ 備齊時地人等重要資料
1. 涉事動物的種類、數量以及簡單描述其情況。
2. 詳細的地址 。
3. 虐待事件的頻率,包括事發日期、時間、密度等。
4. 施虐者的面容,以第三者的CCTV等客觀記錄為佳。
■ 切勿將有關影片或照片放上社交媒體
現今人人都有手機,拍下懷疑虐待寵物的證據並不困難,但卻要小心因為一時手快上載至社交媒體,而導致施虐者有機會逃出法網。
■ 避免在專人接管前做過多治療
不少人在看到動物受虐時,第一時間都會四處張羅食物及水,不過,這卻有可能好心做壞事,反而影響了證據的真實性。動物是懷疑虐畜個案中的重要證據,舉例來說,根據現行法例,主人如果沒有向動物提供食水,導致動物脫水,就已經構成虐待行為。
如何舉報懷疑虐待動物事件?
如果發現任何虐待動物的事件,你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舉報:
1. 致電或親臨鄰近警署報案。
2. 致電24小時熱線2711 1000,或透過電郵或書信通知愛護動物協會。
3. 通過1823向漁護署舉報。
虐待動物刑罰有多重?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一旦被裁定有「殘酷對待動物」的罪名,最高會被罰款20萬元,及判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