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站/港澳地區外國人組團入粵6天免簽
【大公報訊】記者方俊明廣州報道:記者26日從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獲悉,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釋放旅遊消費潛力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明確提到要加強入境旅遊工作,優化簽證和通關政策,完善入境旅遊服務。為擴大對外開放,便利旅遊、商務等人員往來,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積極研究實施區域性入境免簽政策,為來華外國人提供便利;其中就有涉及廣東省的「港澳地區外國人組團入境廣東144小時免簽」政策。
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表示,「港澳地區外國人組團入境廣東144小時免簽」政策,是指與中國建交國家的外國公民經在香港、澳門的合法註冊旅行社組團(旅遊團為2人或2人以上)由香港、澳門進入大灣區內地9市和汕頭地區旅遊,持普通護照允許免辦簽證入境並停留144小時。活動範圍限定為廣州、佛山、肇慶、深圳、東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門9市和汕頭市,入出境口岸為上述10個城市的對外開放口岸,停留時間為144小時(6天),採取「團進團出」方式。
同時,對部分國家開放過境免簽,值得注意的是,過境城市不同,免簽的時間也將不一樣。而「外國人申請144小時過境廣東免辦簽證」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透露,一是要屬於144小時過境免簽範圍國家的公民;二是需持有能證明本人國籍身份的有效國際旅行證件(有效期不少於3個月),符合前往第三國或地區入境條件;三是根據申請的過境免簽時長,需持有144小時內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國或地區的聯程客票或者相關證明,填寫臨時入境外國人入境卡,並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詢問。如外國人符合上述條件,可向廣州、深圳邊檢機關(揭陽空港口岸由深圳邊檢機關管轄)提出辦理144小時過境免簽申請,其他城市暫未實施該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