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聘新安排要點

  1 由即日起,容許各個政府部門、各個政府職系接受投考需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公務員職位的資格,擴闊至下一屆畢業的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包括本地與境外大學的學生

  2 成功申請者可獲「有條件取錄」,在符合特定條件,包括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學位,便可在畢業後入職

  3 因應《基本法》規定所有公務員均須為香港永久居民,非永久居民可以投考公務員,但在接受取錄時,必須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4 公務員招聘考試將擴大開放予2023至24學年畢業的大學生,及2024至25學年畢業的大學生申請,包括:

  •今年10月(香港試場)、12月(香港以外的試場)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分別於今年8月及9月接受申請

  •今年12月(香港及香港以外的試場)舉行的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聯合招聘考試(聯合招聘考試),今年9月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