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擬修例 賣貓須植入晶片
香港文匯報訊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及陳克勤,昨日聯同多個關注動物福利的非牟利團體,與漁護署署長梁肇輝及其同事會面,商討動物福利事宜。他們引述漁護署代表透露,署方會盡快修改《持牌動物售賣商營業守則》要求持牌動物售賣商(寵物店)需要為貓隻植入晶片等。有關諮詢工作已完成,會盡快整理落實。
劉國勳和陳克勤聯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SAA)、香港動物領養中心(HKAAC)、「毛守救援」、「HKALPO」、「STOP」、「遇貓堂」及香港愛護動物協會 (SPCA)等代表,與漁護署代表會面。
會上,他們討論了為流浪動物TNR(捕捉、絕育、放回)的情況。代表們希望漁護署擴展TNR的試點。署方代表在會上表示,會繼續推動TNR,在元朗及長洲兩個試點中,都能達到預期效果,如果合適選址提出,會繼續配合。
促將貓隻納繁殖售賣規管
就數年前修訂並實施《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規定繁殖和售賣狗隻需要申請牌照,各團體代表希望政府修訂,將貓隻納入相關規管範圍。署方表示,會盡快整理落實有關的《持牌動物售賣商營業守則》的修訂。
據引述,署方十分關注網上非法買賣動物的事宜,表示已成立專責小組加強打擊,並就事件已去信淘寶等相關的網上平台反映,要求將有關買賣動物內容下架,署方亦會與香港及內地海關密切聯繫,以杜絕不法源頭,歡迎市民舉報。
特區政府正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以加重虐待動物罰則。署方表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訂已完成諮詢工作,法律條文亦基本準備妥當,會盡快推出有關條例。
劉國勳會後表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對動物福利非常重要,在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刑罰的同時,更重要是引入照顧者責任,要求主人等照顧動物者,避免動物痛苦、受痛楚或傷害。他期望該條例和《持牌動物售賣商營業守則》於今年內推出,並爭取社會各界支持,落實立法工作。同時,他會與不同關注動物權益的團體或獨立義工,一起監督及跟進有關條例的落實情況,一起保障動物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