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零距離/用得醒! 消費券可買貴貨\譚 鳴
5000元電子消費券即將在暑假推出,分五期,每月發放1000元,政府聽取民意後,正研究調整分期派發安排,詳情稍後公布。如何有效運用將派到手上的5000元,取得最多着數,又再成為市民熱話,譚鳴綜合議員、專家、學者意見認為,商界正研究「五大吸客招數」,市民最緊要細心分析,做個精明消費者。
電子消費券適合範圍廣泛,包括零售、餐飲及服務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日前說,四間電子支付營辦商已經承諾,將額外收益以不同方式,回饋消費者及商戶,換言之,商戶絕對有空間提供更多優惠。
商戶料將提供折扣優惠
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客座教授冼日明分析,商戶最大可能是提供折扣優惠,例如每使用1000元消費券,可當作1100元使用,折扣率視乎商戶的純利潤,估計不會多於10%。
不少市民期望,消費券的每次使用金額,可以提高至1000以上,方便購買智能手機等高消費品。冼日明說,就算政府維持1000元為上限,商戶仍然可以容許客戶分期付款,「顧客只要簽署聲明,先取貨,才分幾期用盡消費券,就不用顧慮金額上限。」
消費券同時設使用時限,每月就算用完一張,但只要將消費券用來購買商戶的現金券,時限就可延長至幾個月甚至一年以上。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說,以澳門的消費券為例,早前分拆成為每日上限使用300元,但當地不少商戶在首日,已經有拆解方法,民眾購買心頭好時,仍然可以分期,使用3000元或5000元。
印花換獎賞或合併購物
其他方法還包括:儲印花換獎賞,即在同一間商戶,使用消費券金額或次數越多,可以兌換限量贈品;容許一家人將消費券合併購買一件產品。總之「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總有方法吸盡你的消費券。
不過,譚鳴再次提提大家,電子消費券不適用於繳付政府、公營機構的收費、購買金融產品,以及個人對個人轉賬等。
邵家輝就告訴譚鳴,計劃拆散金額,用來購買不同產品和吃喝玩樂,總之一定用超過5000元,但求用得開心,又可以幫助各行各業,振興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