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洲燈塔列法定古蹟


  圖:舊青洲燈塔門口沿邊飾以凸出的粗面隅石,牆上有「十」字開口

  【本報訊】有百年歷史的青洲燈塔建築群,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列為法定古蹟,有關公告昨日刊憲。發展局表示,青洲燈塔為數以萬計從西面進入香港的船隻導航,在香港海事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青洲燈塔建築群包括建於一八七五年的青洲燈塔,當年七月一日啟用,到了一九○一年,當局計劃把鶴咀燈塔的信號燈遷至青洲,故需要在青洲建造一座更高更大的塔樓,以容納鶴咀的信號燈。新青洲燈塔建於舊燈塔旁,一九○四年動工,翌年竣工。新燈塔建成後,取代了舊燈塔的功能,並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改為全自動操作,一直使用至今。

  舊燈塔是細小的圓柱形燈塔,以花崗石建造,高約十二米,門口沿邊飾以凸出的粗面隅石。燈塔的牆上有兩個「十」字開口,供塔內通風和透光之用。新燈塔也呈圓柱形,以花崗石和混凝土建造,高十七點五米,頂部裝設一個鋼鑄信號燈。整座建築物均髹上白漆,不但令航海員易於看見,而且又能發揮隔熱功能和保護建築物本身。

  青洲燈塔建築群內還有一幢前歐籍職員宿舍,相信建於十九世紀末,是燈塔建築群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另外一幢前看守員房舍,是單層、平頂而呈「L」形狀的建築物,外牆開有平圓拱窗戶,頂部則建有飛檐。

  由上世紀五十年代起,本地人員已代替歐籍人員執行看守燈塔的工作,至七十年代,看守燈塔的工作更由自動化設備所取代。該兩座宿舍建築物曾一度改建為警察康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