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築活化亟待條例鬆綁


  圖:活化前的雷生春四周多塵及嘈吵,加上室內面積細,故以玻璃圍封露台防塵防吵兼增空間,順道解決圍欄問題

  □文物歷史建築保育在政府大力推動下,十多個項目陸續上馬,首批六個可望今年內全部完成,但建築界在活化過程遇到極大挑戰,凡涉及更改用途,便要入則申請,百年建築硬要遵守現代建築物條例,儼如「坦克車打巷戰」被綁手綁腳。屋宇署早前公布歷史建築活化工程實用手冊,但建築物條例仍然凌駕保育之上,為滿足條例要求,歷史建築構件可能會被犧牲拆卸或限制公眾使用。建築界有聲音希望,政府為歷史建築制訂另一套監管標準,在公眾安全與保育之間取得平衡。/本報記者 梁少儀 鄧如菁

  文物歷史建築樓齡由數十年至逾百年不等,落成時符合規管標準,只要不作改動,便毋須跟隨建築物條例新規定;但倘若更改樓宇用途,例如由私人住宅活化為商業用途,或大規模改建加建,便要向屋宇署提交圖則申請,符合建築物條例當前規定,獲准後才可展開保育工程。

  百年建築突然要符合現代法例規定,最常見有三大難題:(一)露台或天台的防護圍欄不夠高,護欄下的空隙太闊;(二)防火安全規定;(三)無障礙通道。建築界人士要既不破壞建築美感與歷史價值,又要符合條例規定,兩難之間無不苦惱萬分。

  屋宇署實用手冊有缺陷

  屋宇署今年五月公布《二○一二年文物歷史建築的活化再用和改動及加建工程實用手冊》,提出解決方案或替代方法。舉例如護欄問題,因是歷史構件,若拆掉重建等於破壞歷史,實用手冊提出替代方案,也是近年活化工程常用手法,就是在護欄旁加建符合高度的玻璃圍欄。

  「鬼唔知咩,但夠唔夠力先?」香港建築師學會轄下古蹟及文物保育委員會主席、近年參與多項活化項目的建築師林中偉稱,實用手冊有幫助,但很多難題未徹底解決。以露台護欄加玻璃為例,根據建築物條例,玻璃須穩固豎立,足以承托到挨在上面的人,方法之一是將玻璃嵌入地台,但若地台具歷史價值如是原裝地磚,鑽洞嵌玻璃可能破壞地磚;但若是木造地台,承托力不足,更需拆掉重建石屎地台。

  加建改裝均需入圖則

  實用手冊也有提出「管理方案」(management approach),例如對不符條例規定的地方,可考慮控制人流,或加裝其他屋宇裝備設施確保安全,林中偉稱,「最大問題係點解一改用途,入則就有事,就要跟新例?唔入則就冇事?如果唔安全,點解仲畀人住?點解唔發張order(維修令)要業主改到安全?」

  屋宇署會就「管理方案」建議逐宗個案審批,林中偉稱這增加不確定性,「政府擔心監管,話只畀一百人上去,但擔心到時唔只一百人」。若提出活化的是私人業主或非政府機構,而非政府部門,他擔心提出的管理方案未必容易獲批,「可能做完一大餐功夫,佢(政府)都唔滿意,結果花費好大人力物力,但結果乜都做唔到。」

  豁免現例監管建議被否決

  建築師學會曾向當局反映,希望歷史建築活化豁免建築物條例監管,或另訂監管條例,但都不獲接納。林中偉認為,香港歷史建築種類與數量不多,可設法減低不確定性,「真係可以改建的,來來去去係嗰幾款,例如唐樓、私人住宅,轉用途來來去去做餐飲、住宿、零售業。係唔係有辦法歸類,將典型例子例如唐樓,如果改為餐廳就要符合已設定的要求。」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文化遺產管理深造文憑課程主任梁以華也認為,「用摩登商場的規例,要舊建築跟從,唔合理,亦係行內人最唔忿氣的地方」。曾參與本地多個歷史建築活化保育項目的建築師廖宜康稱,香港對活化工程規管相對嚴謹,挑戰也較大。他認為屋宇署的手冊提供靈活處理方式,若對歷史建築活化進一步放寬規管或給予特批,可更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