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娘家/馮 進
「外國友人」唱過的中國民歌《回娘家》裡有個「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身上還揹着一個胖娃娃」的新媳婦,在回門途中碰到大雷雨,吃驚受累,很是狼狽。不過,這首歌遠未唱出回娘家的安逸喜樂。聽說北方女人歸寧,當「姑奶奶」的威風十足,比做兒媳婦的待遇高多了。老式人家,每頓飯媳婦都要站立一旁,侍奉公婆用餐,回娘家的女兒卻可以安坐享受。《聊齋誌異》中還塑造過一個為孤兒寡母撐腰,勇鬥貪婪鄰居的出嫁大姐仇大娘,可見女人在娘家並不是「嫁出的女兒潑出的水」這句俗話裡說的那樣完全弱勢,毫無話語權。
更重要的是,舊時宗法社會以男權為中心,除了招婿上門的,嫁到夫家肯定要謹小慎微,「多年媳婦熬成婆」。但女人回到娘家,則可以放下在婆家得時刻掛心的規矩禮數、柴米油鹽,逃脫「婆媳關係」的怪圈,甚至忘記丈夫、兒女的無窮索取,得到一線喘息的機會。女人盼望回娘家,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大概就是藉以暫時規避成人社會的繁文縟節和壓在女人肩上的責任義務,重新做回父母膝下養在深閨,少不識愁、恬然忘機的孩童。
我覺得自己每年回國探親就很有「回娘家」的味道。在美國大學教書,照說做的是自己愛好的行當。讀書研究,談不上超凡脫俗,但也多少為自己爭得點思想獨立、心靈自由的空間。教書育人,成敗須待百年方有定論,但整日面對青春年少的學生,似乎也有「不知老之將至」的樂趣。只是,每日工作繁忙,時間緊張,事務冗雜,連軸轉每每發生也是事實。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和異國人打交道雖然並不比和同胞相處更為難,我也很欣賞不同文化的閃光之處,但深覺為人處世,光有小聰明不夠,還得有大智慧。另外,父母常說我「生活質量低」,因為我居住的小鎮地方偏僻,長冬酷寒,美國的飯食他們看不上眼,我簡單的生活方式他們又覺得過於自苦。我雖然不服氣,但每次一回家,的確萬慮俱忘,大洋彼岸的操心事彷彿都變得很遙遠。結果,在美國我黎明即起,回了家卻要用兩個鬧鐘才能保證早上及時起床。
在家裡我甚至很少出門。每天早晨跑步、沐浴之後,除了有時和父母一起去風景區遊逛,大半時間還是宅在家中,不是看書寫文,就是和母親搗鼓點心吃食。天氣晴朗、陽光燦爛的日子,坐在光線充足的玻璃陽台上像綠色植物一樣進行光合作用,是冬日裡最好的享受。夜晚和父母共進晚餐,熱湯熱飯,團團圍坐。「草草杯盤共笑語,昏昏燈火話平生」,就算粗茶淡飯也別有滋味,更別說母親廚藝高超,寒冬經霜後的青菜美味可口了。飯後又和父母一起散步,聽他們說着親朋好友、左鄰右舍的家長裡短,看夜間出來遛狗、運動的男女老少,隨意放鬆。
日昇日落,月出月沒,我的每一天都應該過得這麼簡單充實,平和安樂。只願歲月靜好,雙親長健,歲歲年年多相見。說到底,人奮鬥一生,最終追求的不就是一個如歸故里、如見慈母、充滿溫暖和寧靜的歸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