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網絡拓廣告增收入\ 大公報記者 徐寶文
圖:陽光網絡創辦人陳龍盛(左)與楊智亮
「網吧」曾經是全港年輕人放學後流連的熱門地方之一,「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打機,無不大呼過癮。全港大型連鎖「網吧」:陽光網絡,這個名字相信一眾新界及九龍「九十後」,亦不陌生。創辦人陳龍盛(Eddy)感嘆,陽光網絡是因緣際會下誕生的。
Eddy於2000年已經創立了自己的事業,主要從事電腦硬件批發。Eddy憶述,當時有一名台灣客戶,向他訂購大量電腦硬件。好奇心驅使之下,Eddy查詢了原因,原來該名台灣人,欲在香港開設網吧,因此需要購買大量硬件組裝一台又一台的電腦,而正正是這一個問題,令Eddy對網吧有了初步認識。
當時,在電腦品牌機與「砌機」的價格差距逐漸收窄的情況下,Eddy有感生存空間減少,遂萌起搞網吧的念頭。他於2002年在青衣正式成立第一間陽光網絡。Eddy表示,選擇青衣作為「試水溫」的地方,是因為本身青衣沒有網吧,而且成本較低,同時亦可避開與大型網吧競爭。出乎他所料,陽光網絡青衣店取得極大的成功,短短三至四個月已經回本,而陽光網絡於往後兩年快速發展,增至四間分店。
網吧行業發展蓬勃,故當時越來越多人「參一腳」搞網吧,價格戰及人才戰因而爆發,陽光網絡迎來第一個挑戰。Eddy談道,為了迅速擴展版圖,2004年公司決定採取「加盟店」形式,將八至九成利潤分配給加盟者,自己則拿一至兩成;加盟者負責營運,自己則提供技術支援及訓練。
「加盟店」策略果然奏效,2005年陽光網絡的分店數目已經升至15間,不過此時卻迎來第二個挑戰。Eddy記得,由於分店數目上升得太快,但後方支援的增長速度卻追不上,故當時決定停收加盟者,先鞏固好基礎;並於2006年重新出發,繼續增收加盟者。2006年至2007年間,由於台灣網吧商人因為「三高」:租金高、電費高及人工高,而撤離香港,陽光網絡趁此良機進軍市區,高峰時期最多有30多間分店。
時至今日,陽光網絡已經由「加盟店」改為「合夥人」制度,全港分店數目亦降至15間,不能再單靠租機作為主要收入,廣告收入慢慢地變成不可或缺的利潤來源。Eddy稱,若單靠租機收入只能「圍皮」,只要業主一加租就會立即「玩完」,故陽光網絡積極開拓廣告收入,目前廣告收入佔比已達三成半,冀未來能超過五成。「花無百日紅」,網吧行業逐漸走下坡,Eddy坦言希望陽光網絡繼續「做落去」,除了賺取回報外,亦希望為年輕人提供多一個他們負擔得起的消閒活動,成為他們其中一個聚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