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假樓契 騙貸5100萬


  圖:商罪科訛騙案調查組人員介紹假業主行騙手法 大公報記者陳卓康攝

  □「假業主」騙徒出沒令樓市人心惶惶,看中「筍盤」打算趁低吸納的買家,需慎防「上錯車」。警方今年首五個月接獲8宗物業騙案,造成實際損失達逾8700萬元,是去年全年總額近一倍,最大一宗屬按揭貸款騙案,財務公司損失5100萬元。騙徒手法多為冒認業主,藉改身份證名字,開設與業主同名同姓的戶口,偽造高像真的假身份證及假樓契,詐騙財務公司按揭貸款;亦會訛稱放盤瞞過地產代理及律師樓,最終騙去買家數十萬至數百萬元訂金。大公報記者 陳卓康

  香港警方今年至今接獲8宗物業騙案,涉及被騙款項逾1.5億元,涉及13個住宅物業,實際損失8772萬元。

  被冒真業主多長居海外

  據悉,涉及的樓盤包括市場流傳及早前傳媒報道的大圍名城、嘉亨灣及凱旋門。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警司陳國豪形容,物業騙案犯案人一般捨難取易,近期多針對一些並無承造按揭、樓齡五至十年的「新樓、靚樓」,而並非一般的中小型單位,被冒認的多是長居外地業主,暫未有證據顯示有前地產代理涉案。

  主力調查有關案件的商罪科總督察陳靜心稱,其中一宗涉及六個物業被騙的案件,疑是同一班人所為,騙徒於四、五個月內,偽造中國護照開設戶口,冒認數名無承造按揭的內地業主,先向一間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並清還貸款,以取得良好信貸紀錄,然後到另一間財務公司加大貸款,前後涉及三間財務公司,最終四次取得貸款,兩次不成功。

  她說,目前仍在調查犯人從何取得業主資料,估計騙徒選用中國護照之目的,是令人較難辨別真偽。商罪科總警司黃英偉直言,內地人業主較vulnerable(易受害),因其甚少親自打理香港物業。

  另一手法則是騙徒查冊後,將自己身份證上的姓名改為與業主相同,再開設同名的銀行戶口,透過地產代理以低於市價放盤吸引買家,並訛稱連租約放盤,令準買家無法睇樓。

  騙徒勾結租客安排睇樓

  最令人防不勝防的個案,「假業主」勾結或聘用有關單位租客,再安排買家「真睇樓」。騙徒然後以假樓契及證件先後瞞過地產代理及律師樓,令買家臨時訂金「細訂」及加付訂金「大訂」成功過數到騙徒的戶口。

  陳國豪形容,騙徒通常是一日內到不同分行提款,或經網上理財取款,財務公司待一、兩個月後向真業主追討欠款,或買家因遲遲未能完成物業成交而聯絡真業主,才揭發騙局,至今未有一宗可成功凍結款項。

  五個月涉款已倍高去年

  相對2015年的13宗案件、涉及17物業、實際損失4863萬元,「假業主」今年不足半年騙走8772萬元,款項已是去年總和接近一倍。而在2013年至2016年5月期間,警方共接獲52宗物業騙案,32宗屬偽冒他人身份,19宗涉及提供虛假資料,涉及75個物業包括62個私人屋苑住宅單位。實際損失總額共2億2768萬港元,提供物業貸款的「財仔」是大輸家,物業貸款公司損失共2億1297萬港元,佔損失總額超過九成,物業買家及業主分別損失820萬元及630萬元。

  商罪科督察毛杰指出,警方於近三年半拘捕32人,最終檢控10人,判刑最重者前年被判監2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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