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政治制度簡介


  美國:偽三權分立

  •雖然美國憲法規定行政、司法和立法權互相獨立且制衡,但實際上,總統的行政權力正不斷擴大,例如總統可繞過立法機構國會發布行政令;總統可否決國會立法,國會只有得到三分之二支持才能推翻否決;總統可以提名法官,若總統所在的黨派把控參議院的話,這一過程就異常簡單。

  法國:不平衡的雙首長制

  •法國實行雙首長制,理論上,總統負責國防和外交,總理掌管內政和經濟。民眾投票選擇總統,再投票選擇議員,總理通常屬於議會多數黨。但實際上,總統權力較大,總統可以任免總理,主持內閣會議,頒布法律並簽署行政令。如果總統所屬的黨派同時也是議會多數黨,那麼總統總理同屬一派,變成總統主政。

  日本:一黨獨大的議會制

  •日本雖也實行議會制,即國會為最高立法機構,多數黨的總裁(黨魁)擔任首相,不過日本自由民主黨從1955年成立以後一直掌權,被喻為「萬年執政黨」。自民黨2017年為了確保時任首相安倍繼續執政,還修改了黨章,將總裁任期由六年延至九年。

  英國:議會至上

  •英國和大多數英聯邦國家實行議會制,民眾投票選擇下議院議員,下議院多數黨黨魁或者執政聯盟領袖自動成為首相,這意味着首相實際同掌行政權和立法權。英國司法權也很晚才獨立,非民選的上議院長期充當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權,直到2005年另立最高法院。

  瑞士:議會監管行政及司法

  •瑞士雖具有分權關係,但未建立起三權相互制衡,該國聯邦議會權力最大,選舉並監管行政機構「七人聯邦委員會」,同時監督聯邦法院。如果七委員在施政上無法達成共識,還需要聯邦議會調解。

  來源:大公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