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 記者 任芳頡)《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24日對外公布,事項縮減至106項,市場准入限制進一步放寬,直接惠及民企。然而,清單之外「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堵點卡點尚未消除。多位專家接受本網採訪表示,破除堵點需從頂層設計完善系統性制度框架,強調國企民企一視同仁,以剛性制度約束權力尋租,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與雙軌監督體系,實現市場准入公平化與營商環境透明化。
制度保障應剛柔並濟 監督反饋需雙軌並行
《清華金融評論》編委、全國工商聯執委胡定核向本網指出,政策落實不能止步於文件層面,還要加快出台配套法規,細化「非禁即入」操作細則,明確禁止限制事項的邊界尺度。同時,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市場反饋定期修訂准入標準,壓縮官員自由裁量空間。「部分領域政策解釋彈性過大,導致執行尺度不一,必須建立剛性約束。」他特別指出,應將清單執行情況納入地方黨委政府考核體系,從制度源頭遏制權力尋租。
「沒有第三方評估的監督就是『自說自話』。」胡定核建議建立雙軌監督機制,引入獨立第三方機構定期核查清單執行效果,同步設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投訴平台,並實行限時響應機制。「企業投訴不能石沉大海,必須明確處理時限,讓維權渠道真正暢通。」他透露,部分地方已試點「紅黃牌」警示制度,對執行不力的單位掛牌督辦,有效提升了政策執行力。
隱性壁壘需標本兼治 監管服務要協同發力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蘇劍接受本網採訪表示,當前民營企業發展面臨「明暗交織」的壁壘困境,顯性壁壘可通過法律訴訟等變通手段逐步破除,但隱性壁壘因缺乏制度性約束更難應對。他舉例稱,地方政府項目招標中普遍存在「重國企輕民企」傾向,銀行貸款發放時,因擔憂壞賬追責風險,銀行更傾向於向國企放貸。這類隱性壁壘既無明文規定又無制度約束,成為制約民企發展的「無形枷鎖」,需從國家經濟制度層面完善頂層設計,建立系統性制度框架,否則「解決多少顯性壁壘,都不過是隔靴搔癢」。
胡定核強調,破除隱性壁壘就是要堅持國企民企一視同仁原則,嚴禁通過設置附加條件變相設阻,重點清理招投標、資質審批等領域存在的歧視性條款,推行「負面清單+信用承諾」制度。他舉例稱,當前招投標領域存在國企壟斷現象,部分央企中標後將工程轉包給小民企或個人,僅收取管理費而不承擔實質責任,實質是利用資質優勢進行套利,此類行為應納入信用聯合懲戒體系。
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胡定核主張「放管結合、服監並重」,建議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廣「一網通辦」降低制度成本,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雙隨機、一公開」長效機制。「不能一放了之,要防止市場亂象回潮。」他強調,應通過大數據監測、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等手段,構建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讓民營企業真正感受到政策溫度,釋放民營經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