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2025年房屋買賣案件審理情況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洛陽市兩級法院房屋買賣案件審理情況。

據了解,2024年至今,洛陽兩級法院共受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1097件,審結912件,佔洛陽市合同類糾紛案件的29.28%。所審結案件中,開發企業與購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802件,個人之間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110件。
據介紹,相關案件呈現三大特點:矛盾糾紛類型增加,延期交房、開發商資金鏈斷裂、房屋質量糾紛等新型案件湧現;案件審理複雜性疊加,群體性訴訟和涉「保交樓」案件增多;糾紛實質化解難度大,部分案件矛盾激烈,調解難度高。
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雲峰介紹到,洛陽市兩級法院堅持調解優先,探索解紛舉措,利用開庭、勘驗現場、聽取當事人意見、會見律師等機會組織開展調解工作。兩年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調撤率達58.81%,超過一半的案件以當事人達成和解、撤回起訴或者上訴的方式結案。此外,採取示範審判、集中引導、批量調解的審理方式,以調促調,做到「調解一個、軟化一批」,化解一批涉及問題樓盤糾紛,並探索適用先行調解方式,確認當事人階段性共識,分批次解封涉「保交樓」項目房產,保障廣大購房群眾的安居權益。
針對群眾關注的購房安全問題,發布會結合司法實踐提出具體建議:
新房交易:警惕資質缺失與合同陷阱。購房者需核實開發商「五證」(預售許可證等),避免合同無效風險;對宣傳內容應多渠道核實,必要時寫入合同;審慎審查格式條款,避免違約責任不對等。
二手房交易:嚴查產權與抵押情況。購房前需至不動產中心核查產權歸屬、抵押查封狀態,確保所有共有人簽字;明確約定交房時間及欠費責任,避免「錢房兩失」。
法拍房:價格優勢與隱性風險並存。法拍房雖價格最低至市場價5.6折且產權清晰,但需注意稅費欠費、清場困難等問題。建議優先選擇法院負責清場的房源,並提前調查房屋權屬及居住情況。(王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