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中國台灣網消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今日(26日)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主持本次新聞發布會。
日本廣播協會記者提問,據報道,上個月,上海中級人民法院對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案作出公開宣判。請介紹判決的詳細內容。
陳斌華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李延賀案,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宣判後,當事人當庭表示服法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至於刑期,當事人和家屬是非常清楚的。「作為發言人,我本不願公開談論具體細節,民進黨當局一再炒作司法個案,誣衊抹黑大陸司法體制,完全是別有用心的。」
「據我了解,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刑罰執行期間,有關方面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及家屬各項權益。」陳斌華說道。
據環球時報此前報道,李延賀1971年出生在遼寧省,滿族人,曾在上海文藝出版社任副社長。他與台灣籍妻子結婚後,2009年搬到台灣定居,後擔任「八旗文化」總編輯,但仍是大陸籍。
2023年5月,國台辦發言人曾介紹,3月21日,上海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李延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辦案單位安排李延賀妻子在上海與其進行了通話和通信,並依法保障李延賀的各項合法權益。
編輯:林犀
關鍵詞:煽動分裂國家罪李延賀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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