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標示為「濕療妥」及「小兒濕療妥」的兩款外用產品,有關產品懷疑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的藥物成分。
衞生署接獲情報,一間位於何文田的藥行涉嫌出售上述產品,經署方化驗結果顯示,兩款產品的樣本均含有糠酸莫米松,而「濕療妥」的樣本亦含有咪康唑。衞生署聯同警方今日到涉事處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涉案1男1女。
糠酸莫米松是用於治療皮膚炎症的類固醇物質,不適當或過量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全身性副作用如圓臉、高血壓、高血糖、皮膚萎縮、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及骨質疏鬆等。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其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含有咪康唑的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出售,而含有糠酸莫米松的產品則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發言人亦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的包裝上,必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發言人說,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作適當紀律行動。
編輯:言淡
關鍵詞:衞生署何文田皮膚過敏濕療妥小兒濕療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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