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綜合台媒、中通社報道,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京華城」案被告獲交保,台北檢方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29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台北地方法院當天晚間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並須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
「京華城」案被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27日交保,暫時重獲自由,台北檢方對交保裁定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29日認為,柯文哲有逃亡可能,且3000萬元具保金額是否具有拘束力存疑,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再次舉行羈押庭。柯文哲指出,保證金3000萬元(新台幣,下同)是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借的,他打算30日去銀行領錢還給黃國昌。對於增加保金,他沒有問題;如果施以電子監控,他沒有意見。他表示不會逃亡,但父親病危,隨時得赴新竹。
公訴檢察官指出,交保終究不是預防串供的有效手段,而且此案的共犯、證人均有可能受到柯文哲的實質影響而在審判期日翻供或者是配合;交保1億元以上加上施以電子監控都無法防止串供(證),請求法官羈押禁見柯文哲。
(來源:大公報A17:兩岸 2024/12/30)
編輯:常伯勞
關鍵詞:台北法院柯文哲電子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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