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台北地方法院12月27日凌晨裁定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000萬元新台幣交保,民眾黨人士當天上午籌措保金並赴台北地方法院辦理交保手續。13時左右,手續完成,柯文哲走出台北地方法院,返回住家。
對於法院裁定柯文哲交保,台北地檢署表示不服,將提出抗告。
據台灣媒體報道,柯文哲交保後將被限制住居,不得出境出海,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台北地檢署26日宣布偵查終結台灣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等案,以「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4項罪名起訴柯文哲,求處總計28年6個月徒刑。
檢方指控稱,柯文哲圖予財團百億元(新台幣,下同)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元賄賂,侵佔數千萬元政治獻金。其中,針對柯文哲收賄部分求刑15年,並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佔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部分求刑5年;以木可公司公益侵佔政治獻金部分求刑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部分求刑2年6個月。包括柯文哲在內,檢方共對涉案11人提起公訴。
針對柯文哲遭起訴並求處重刑,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2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譴責民進黨當局政治追殺,企圖剷除政敵。小組召集人林富男表示,北檢偵查4個月找不到金流,沒證據的情況下拼湊證據,這種濫權起訴淪為政治打手、對民眾黨政治追殺。
此前,柯文哲被告發在台北市市長任內涉嫌京華城弊案,遭台檢廉單位偵辦,9月5日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今。
編輯:常伯勞
關鍵詞:柯文哲台北地檢署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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