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平理
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對13名逃犯採取執法行動,彰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完成歷史使命的決心,也向國際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法治不容挑戰,違法必受懲處。許智峯等人的違法行為早已令香港市民唾棄,他們罄竹難書的罪行不僅損害了國家的利益,也破壞了香港的社會穩定和市民的安寧。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任何試圖挑戰、破壞國家安全、「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法治權威的人都將付出沉重的代價,雖遠必究。
法治是國家繁榮穩定的基石,任何挑戰法治底線的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的嚴懲。許智峯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鼓吹「港獨」、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甚至請求外國對特區和相關人士採取「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特區政府嚴格依據法律規定,積極開展執法行動,堅定捍衛法治,這是保障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必然要求。
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的核心要義,沒有一個國家會對內外勾連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坐視不理,沒有一個煽動仇恨分裂的犯罪分子可以逍遙法外。事實上,美國等西方國家早已設立極為嚴苛的維護國安法律並嚴厲執法,包括對通緝犯實施撤銷護照、凍結資產等措施。例如,上世紀中後期以來,美國先後通過《間諜法》、《國家安全法》、《煽動叛亂法》、《關於制裁洩露國家經濟和商業情報者法令》等,還曾在2013年撤銷斯諾登的護照;英國在2010年通過了《恐怖資產凍結法案》(TAFA)並多次凍結國安案件嫌疑人的資產;新西蘭《護照法》規定,若內政部部長認為有本國公民計劃參與恐怖活動,或可能對新西蘭的國家安全造成威脅,便可以行使權力註銷當事人的護照。
每個國家都將保護本國的主權、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視為頭等大事。香港特區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守護香港的繁榮穩定。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4/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