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7年10月,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自治區(加區)不顧西班牙憲法法院裁定「公投違反憲法」,舉行「獨立」公投,約43%的選民參加了投票,其中的九成贊成加泰獨立,脫離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議會於2017年10月27日宣布獨立,西班牙中央政府旋即決定解散加泰羅尼亞的地區議會,全面接管加泰羅尼亞地區的事務。10月下旬,西班牙政府宣布收回加區自治權,解散加區政府和議會。西班牙總檢察長以叛亂、挪用公款等罪名起訴普伊格德蒙特等加區前官員。
2019年10月14日,西班牙最高法院分別判處加泰羅尼亞自治區前副主席奧里奧爾·洪克拉斯等9名加區「獨立派」代表人物9年至13年監禁。根據裁決,洪克拉斯犯有煽動叛亂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13年有期徒刑。加區前議長卡梅·福卡德利犯有煽動叛亂罪,被判處11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作為「獨立」運動相關社會組織的活躍人物,加區前議員霍爾迪·桑切斯犯有煽動叛亂罪,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企業家霍爾迪·奎薩特犯有煽動叛亂罪,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
西班牙法官巴勃羅·利亞雷納申請以煽動叛亂和挪用公款罪重新啟動對加區前主席普伊格德蒙特的國際通緝令。普伊格德蒙特之後潛逃至比利時。此前西班牙法院曾撤回對普伊格德蒙特的歐洲通緝令,僅保留西班牙國內通緝令。
相關閱讀:
編輯:長安
關鍵詞:國安判例西班牙國安法監禁
評論
字號:小
發表
查看更多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