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 吳俊宏)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澳門的司法體系經歷了深刻的變革與發展。這些變化不僅體現在法律制度的完善上,更深刻地反映在法律實踐、司法效率和市民對司法認識的轉變上。澳門特區終審法院院長宋敏莉近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中文的普及無疑是提升市民對司法了解與信任的重要一環,「過去由於語言的障礙,司法工作對於市民而言有一層神秘的面紗,中文的普及,拉近了市民與司法的距離,從而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在澳門回歸後,隨着澳門基本法的實施,澳門的憲制基礎得以確立。宋敏莉指出,基本法作為澳門特區的憲制性文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共同構成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基石。這一變革標誌着澳門司法體系從殖民地法律體系向獨立的特別行政區法律體系的轉變。澳門特區政府及立法會在完善法律體系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刑法典、民法典、商法等多部法律法規的修訂與頒布,極大地提升了澳門法律體系的完善程度。
便利市民了解訴訟進程
她表示,澳門在回歸祖國前的法律體系深受葡萄牙法律文化的影響,法院的判決書等多以葡語製作,為不懂葡語的市民帶來了不便,對市民來說司法工作充滿了神秘感。然而在回歸後,隨着中文在澳門法律體系中的普及,這一狀況得到了根本性改變。如今,在澳門的司法活動中,中文已經成為主要的語言。法院的判決書、訴訟文書等均以中文製作,市民可以很方便地了解法院的判決結果和訴訟進程。這一變化極大地提升了司法的透明度,使得市民對司法的認識更加深入、全面。
澳門法院還採取了多項措施來提升司法透明度。宋敏莉舉例指,特區政府在法院設立詢問處,為市民提供案件進展的查詢服務;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推出新聞稿發布機制,對重大案件進行及時報道;以及建立法院網站,發布最新的司法動態和案件判決結果等。這些措施進一步增強了市民對司法的了解和信任。
國安案須由中國籍法官審理
「澳門法院積極參與國際和區際司法協助,特別是在與葡語系國家的交流中,展現了澳門作為中西文化交流橋樑的獨特優勢。」宋敏莉指出,這是中央對澳門定位的體現,未來澳門還將進一步加強與內地和國際的司法合作,為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國家的法治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的重要工作之一,宋敏莉表示,澳門法官有不同國籍背景,為確保審判的公正性和專業性,在審議一般案件前都會遵循「自然法官」法則,即在案件到法院前,便由院長以抽籤方式選出處理案件的法官,避免指定特定法官處理特定的案件。而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則必須由中國籍的法官審理。
她還指出,為確保審判的公正性和專業性,澳門特區政府推動立法會於2019年修改了司法組織綱要法,對特別情況下的刑事管轄權作出了規範。根據現行法律,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將由法官委員會在指定確定委任且為中國公民的法官中,預先組成一個審議該類案件的法官名單,每兩年更新一次,當出現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再從中抽取法官審理。
她認為,這一措施確保審判隊伍的專業性和穩定性,既遵循了司法公正的原則,又確保了國家安全法律在具體個案中的準確適用,為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灣區建多元機制 推動規則銜接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如火如荼,粵港澳三地分屬不同司法體制,成為區域融合重要的議題。宋敏莉指出,大灣區涉及不同法域,包括內地法律、香港法律、澳門法律,這些法律體系在立法權、司法互信、裁判標準等方面存在差異。為了應對這一挑戰,大灣區推動建立共商、共建、共用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推動訴訟、仲裁、調解等糾紛解決規則的銜接。
她又指,終審法院一直以來都與內地及香港保持聯繫和合作,包括推動法治領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模式和路徑創新,在國家層面的制度安排和地方層面的創新探索,以實現澳門特區與內地在法律規則更好的銜接,促進兩地法律服務的互通互認,為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同時會構建粵港澳大灣區司法協助機制,擴大制度型對外開放,需要多方協同、合力推進。
在特區法院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協作方面,她指出,澳門特區會通過簽署合作紀要和協議,提升區域合作的水準。如在2023年12月,特區初級法院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人民法院簽署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人民法院加強司法交流協作紀要》,雙方就不斷鞏固和深化兩地法院互訪交流機制、研究推動司法服務和保障相關事項等議題達成共識。
展望未來,她表示希望繼續推進以達至全面的合作。例如內地法院提出推動跨境執行聯動機制,加大跨境民商事判決執行聯動力度,完善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聯動查處機制,推進大灣區執行聯動平台建設。同時會不斷完善司法協助機制,深化司法合作,探索大灣區內更高效更便捷的協助機制,提升協助辦理司法文書送達、委託取證等工作品質效率。「這些工作將繼續推動澳門與內地在司法領域的深度合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