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案,昨踏入第九十七日審訊。黎智英在回應庭上問題時,不斷出現「不知道」、「不記得」、「沒關注」等字眼。早前,他曾在庭上矢口否認2019年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見面時提過「制裁」,惟辯方昨日向黎確認時,指他曾接受何俊仁網台訪問時自言與蓬佩奧單獨會面期間,曾請求蓬佩奧「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官員,且《蘋果日報》當時就此發表報道。黎智英不得不改口承認稱:「我當時必然有咁講過,只喺𠵱家唔記得咗。」他承認自己確有向蓬佩奧提過「制裁」。在法官的追問下,黎智英同意有關的報道準確。
辯方早前曾就黎智英2019年7月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會面提問,黎當時堅稱會面期間並無提及任何有關「制裁」的內容(actually I did not mention anything about sanction during meeting if I remember correctly),聲稱只是希望對方「為港發聲」、「支持香港」。
黎同意《蘋果》報道準確
辯方昨日重提黎智英與蓬佩奧的見面,黎稱當時沒有記者隨行,自己當時與蓬佩奧在房間裏單獨會面,其助手Mark Simon只在房外等待。
辯方展示《蘋果日報》在2019年7月25日的報道,題為《【逆權運動】黎智英籲和平站出來蔑視黑社會 促國際支援香港反送中運動》,配圖為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並附上字眼「細說中南海」。黎智英稱回港後出席「細說中南海」網台節目時接受何俊仁訪問,確認《蘋果日報》的文章是報道「細說中南海」的訪談。《蘋果日報》在該篇報道提到:「黎智英稱,早前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時,對方問他,美國可以怎樣做?他認為,美國可以制裁現時有份鎮壓和打擊今次運動的香港和大陸領袖。」被問及有關報道內容時,黎隨即改口承認當年應曾向蓬佩奧談及美國應向中國以至香港特區官員實施「制裁」,只是現在「唔記得」(I might have said that if that's the report I just don't remember now)。
黎又稱:「如果報道這樣寫,我當時必然有建議過蓬佩奧要進行「制裁」(I said here the US should sanction those who suppress Hong Kong demonstrators...if I said it here I must have discussed it with Pompeo)。法官李運騰隨即向黎智英確認,是否不質疑訪問的準確性,黎同意報道是準確的(that is so long ago, I believe what is report is true here)。
曾稱不會明確要求「制裁」「敵對」中國
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早前指黎智英於2020年5月說過香港國安法比他預期嚴重,希望外國對中國採取包括「制裁」在內的「敵對行動」,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亦指證黎智英曾要求她製作一份「制裁名單」。黎智英當時回應稱,印象中自己沒有說過這些話,即使有,只是想美國做些事情停止國安法實施,一定不會明確說要「制裁」或「敵對」,又否認要求陳沛敏製作一份「制裁名單」,稱自己不懂使用 Signal 的轉發訊息功能,所以直接將「消息人士」的訊息「複製和貼上」(copy and paste),傳送給朋友,未有留意到訊息裏含有「制裁名單(shit list)」云云。
李柱銘穿針引線「全球登報」 叫黎預留500萬元墊支
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早前作供稱,他由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與黎智英見面6次,黎智英對「重光團隊」如何打「國際線」提出了「國際游說」的四個步驟。黎智英一度對警方稱不認識對方,但辯方昨再就陳梓華與黎智英的關係提問,黎智英終承認是經李柱銘介紹認識陳梓華,首次見面是在何俊仁胞弟開設的餐廳,又承認為「重光團隊」的「G20全球登報計劃」墊支了逾150萬元。
黎智英昨日庭上辯稱,警方曾向他查問是否認識「陳梓華」,他當時表示不認識,因為他不知道陳的中文名,只知他叫Wayland。談到自己當日與陳梓華會面的主要目的,是想透過陳梓華與前線「示威者」及「勇武派」對話,要求「勇武派」領袖「克制」。他聲稱,忘記當日會面的詳細內容,但大約記得陳梓華當時解釋前線「示威者」的想法,黎則希望陳梓華可轉述並勸告「勇武派」需冷靜。法官李素蘭問:「但前線『示威者』會使用暴力,而陳屬前線?」黎表示同意,但稱陳梓華屬於「較保守」的前線領袖。
就陳梓華早前庭上供稱,在「G20全球登報計劃」中黎智英及Mark Simon最終墊支了共約150萬元,而Mark Simon曾承諾在《蘋果日報》旗下報社登廣告時可以先刊登、後付款,陳梓華當時就此發電郵向Mark Simon求助。辯方昨日在庭上展示黎智英與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的WhatsApp對話,郭向黎轉發一些關於眾籌「G20 全球眾籌登報」的資料。黎之後指示秘書協助他捐10萬元。Mark Simon同日向黎發送訊息,並附上眾籌平台的截圖,提到當時眾籌已達標,超過一百萬元,無法再捐款。
Mark Simon傳話 最終墊支156萬
辯方又展示李柱銘於2019年6月26日向黎發的訊息,顯示李當時詢問黎或Mark Simon是否在港。黎其後收到Mark Simon發送的訊息,提及李柱銘轉達「G20全球登報行動」請求,希望黎提供500萬元過渡貸款(bridge loan),7月4日前可獲退還款項。
庭上再展示由Mark Simon向力高公司員工發送的電郵,提到要協助支付報紙的廣告費,並以「Li Yu Hin」的名義付款,並問黎智英當時是否知道以李宇軒的名義付款,黎稱不知道,也不在乎對方的身份,與對方亦沒有聯繫,稱這是Mark Simon的責任。
辯方補充,該次登報最終墊支金額為156萬。
先稱無向下屬薦寫手 後改認曾搵涉「獨」人選
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供稱,在挑選專欄寫手要經黎智英批准才可起用。控方此前展示前《蘋果日報》陳沛敏與前《蘋果》社論主筆楊清奇間的WhatsApp對話,其中,陳沛敏提及黎智英要找「港獨」分子桑普定期寫專欄文章,指當時是張劍虹跟她說「老闆(黎智英)想搵桑普……」黎智英昨日被問及是否曾建議或要求聘請某位作者為寫手時先予以否認,其後又改口承認曾向張劍虹推薦桑普及顏純鈎(筆名「方圓」)為寫手。
黎智英聲稱,寫手是由其下屬,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等高層挑選,在挑選時不會尋求其同意,只是通知他人選,而自己不會反對他們的決定:「 我不知道我有否批准,但他們肯定會通知我(I don't know whether I approve or not, but definitely they would have informed me)。」
陳沛敏早前供稱,黎智英建議或要求聘請某位作者擔任寫手,「總編輯呢段期間為羅偉光,咁我嘅理解係羅偉光冇機會去講,反對唔用呢個人囉!」辯方昨日問黎,是否曾建議或要求聘請某位作者為寫手?黎稱:「這從不是我要處理的部分(It was never my position to do so)。」法官杜麗冰追問羅偉光有否拒絕過黎的要求,黎稱自己從沒作出要求,因此羅偉光也沒有機會拒絕(he had no chance to refuse because I never made anyone)。
在審訊小休後,辯方向法庭表示黎智英要就其供詞作出「更正」。黎稱自己早前指「我從來沒有推薦社論寫手」是搞錯了(I never recommend editorial writer, maybe I was wrong),並改口承認曾向張劍虹推薦桑普及顏純鈎為寫手。他聲稱是因為看到桑普文章「寫得好」,遂建議他在《蘋果》評論版撰寫評論,在獲張劍虹告知指桑普主張「港獨」後作罷。
至於顏純鈎,張劍虹早前供稱黎智英認為顏純鈎「反共文章、寫批評政府文章寫得好好」,因此推薦顏做論壇版寫手。
(來源:香港文匯報A06:要聞 2024/11/28)